为确保第二批2190万元农机补贴资金安全落实,泰安市农机局早准备、早行动、早部署,积极落实责任,强化四项措施,保证补贴资金足额到位。
一是落实验货责任制。补贴机械供货时,经销商、购机者和县、市、区农机局的2名以上验货员必须本人在《供货确认表》上签字确认,不准他人代替;更不准弄虚作假。没有购机者和验货员签名的,市农机局核实时不予通过。
二是实行购机核实“实名制”。市、县两级核实人员在核实过程中,必须逐台进行现场核实。并定期进行实地抽查,现场回访到位使用情况、产品质量情况和售后服务情况。县、(市、区)核实不署名的,市局核实不予通过。市局在适当时机将组织县(市、区)人员对重点补贴机械现场抽查或互查,抽查比例在50%以上。
三是落实处罚措施。每少完成一台玉米收获机或免耕播种机扣减明年补贴指标2万元;凡输入虚假信息占用资金、或虚报补贴资金使用进度,扰乱工作秩序,待9月15后再作废补贴其它机具的,每台扣减明年补贴指标5万元;对弄虚作假、买空卖空、套购国家补贴资金的,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生产厂或经销商取消其在泰安市的补贴资格。
四是搞好考核。对在玉米机械化收获中成效显着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表彰;对不服从统一调剂又完不成玉米机械化收获任务的单位或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