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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1年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1-01-10   来源: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农机综【20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管理局(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总局农机局,部直属农机事业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我司研究制定了2011年工作思路目标、工作重点和保障措施。现将《2011年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工作任务的落实。

  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做好2011年农业机械化工作意义重大、使命光荣、任务艰巨。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国农业机械化工作会议的部署,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战略任务,把握总体要求,落实政策措施,提高能力水平,弘扬优良作风,努力推动农业机械化科学发展,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实现“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周年。

  附件:2011年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工作要点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二一一年一月五日

2011年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工作要点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国农业机械化工作会议的部署,现制定2011年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工作要点。

  一、思路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走中国特色的农机化发展道路,以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调整优化装备结构布局、主攻薄弱环节机械化、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化技术为重要任务,加强农机农艺融合,落实完善政策,培育发展主体,促进技术创新,建设人才队伍,强化公共服务,加快提高农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科技水平、服务水平和安全水平,推动农业机械化科学发展。力争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同比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水稻栽植、玉米收获机械化水平分别提高 3个、5个百分点以上;农机社会化服务领域不断拓宽,农机化科技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农机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为建设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贡献力量。

  二、工作重点

  (一)认真贯彻落实农机化法律法规政策,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布局。

  1.推动法律法规政策落实。配合全国人大认真做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立法后评估工作。加快完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配套规章制度,加强宣传和指导,推动条例的贯彻落实。制定发布《全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组织开展《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督导、调研活动,指导各地农机化主管部门落实完善农机化发展政策。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进一步促进农机化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措施落实。(综合处、产业发展处负责,各处参与,有关单位配合)

  2.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争取扩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规模,适当扩大补贴机具品种范围,将水产养殖机械、经济作物机械设备纳入补贴,继续提高重点血防区及地震灾区县补贴比例,提高大马力、高性能机具补贴额上限。配合财政部抓紧修订中央财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规范操作程序,细化违规处理要求。完善补贴工作考评办法,将工作绩效与资金安排挂钩。大力推进补贴管理软件系统普及应用。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的监督检查。(产业发展处负责,各处参与,有关单位配合)

  3.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布局。指导各地贯彻落实农业部进一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布局工作方案,引导各地通过合理确定购机补贴范围、补贴比例、优先次序和实施重点环节作业补贴等政策措施,优先保证关键和薄弱环节机械化发展的需要。争取开展农机以旧换新试点。积极争取农机深松整地等作业补贴资金。整合现有资金项目,加大对农机化示范区建设的投入,深入推进农机装备结构布局优化调整工作。(产业发展处负责,各处参与,有关单位配合)

  4.做好农业机械化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及早落实2011年保护性耕作工程建设项目投资,新启动规划内部分县场的工程区建设任务。继续争取将农业机械化推进工程有关内容纳入《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等重大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加大对农机化基本建设投入。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项目实施监督检查。(产业发展处负责,有关单位配合)

  (二)积极培育农机化发展主体,进一步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

  5.发展壮大农机服务组织。加强对农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机服务组织的扶持指导,规范和引导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健康发展。深入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示范建设活动。推动农机专业合作社与农机生产企业等开展“社企合作”。(生产管理处负责,农机鉴定总站配合)

  6.强化农机维修管理工作。深入贯彻《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规范农机维修经营审批事项,大力推进农机维修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开展大中型拖拉机生产企业维修服务能力评定工作,推广先进农机维修技术和农机节能减排技术。(生产管理处负责,农机鉴定总站配合)

  7.组织农机抗灾救灾。密切关注异常天气和农业灾情,迅速行动,科学组织调度农业机械开展抢耕抢收抢种、改种补种、机械化病虫害防治作业,积极参与兴修农田水利、修复损毁农田、抢运受灾物资,减少灾害损失,增强农业抗灾能力。(生产管理处负责)

  (三)精心组织农业机械化生产,加快推进薄弱环节机械化。

  8.组织开展重要农时机械化生产。部署做好春耕”、“三夏”、“三秋”等重点农时农机化生产工作,及时收集发布农机作业市场供需信息,促进作业机具有序流动。扩大水稻、玉米跨区机收作业规模和范围,积极推进农机跨区作业向机播、机插、植保等领域扩展。 (生产管理处负责,农机鉴定总站、农机推广总站配合)

  9.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及薄弱环节机械化。认真抓好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示范项目建设,适时开展项目监督检查。研究提出加快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的措施。加快发展马铃薯、油菜、花生等经济作物生产机械化。协调推进林果业、畜牧业、渔业和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生产管理处负责,农机推广总站配合)

  10.组织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发布《全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实施规划(2011-2015)》,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加强对秋整地作业进度的督导,努力扩大农机深松整地面积,提高作业质量。(生产管理处负责)

  (四)大力加强农机化科技教育,积极推进农机农艺融合。

  11.推动农机科研创新。制定发布《全国农业机械化科技创新“十二五”规划》。加强2009和2010年立项的行业科技和支撑计划农机化项目管理。编制“十二五”农机化行业科技项目计划。组织协调2011年农机化科研立项工作。(科技教育处负责)

  12.推进农机农艺融合。推动成立农业部农机农艺融合协调小组。建立农机农艺融合示范点,推进各地农机农艺融合工作。组织研讨农机农艺融合的机制和措施。深入研究甘蔗生产机械化技术路线。(科技教育处负责)

  13.加大农机化技术推广力度。制定发布《全国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十二五”规划》《全国设施农业工程技术与装备“十二五”规划》。组织召开全国农机化技术推广工作会议,总结经验,分析形势,理清思路。指导各地全面完成基层农机推广机构改革与建设任务。编印农机化主推技术手册。加强对重点技术推广工作的检查指导。努力扩大保护性耕作技术应用面积。开展设施农业装备技术示范单位建设活动,努力提升设施高效生产和设施健康养殖科技水平。(科技教育处负责,农机推广总站配合)

  14.继续开展农机化教育培训大行动。制定发布《全国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十二五”规划》。制定并指导落实农机化教育培训年度实施方案。培训100万新购机农民。认真组织实施阳光工程农机培训。加强农机培训体系建设和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开发工作。举办全国农机技能竞赛活动。(科技教育处负责,农机鉴定总站、农机推广总站配合)

  (五)不断强化农机质量监管,深入创建平安农机。

  15.开展农机化质量监督。组织开展农机化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工作,制修订一批行业标准。完善农机投诉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农机质量调查和重点检查,加强补贴机具质量监督。(生产管理处负责,农机鉴定总站配合)

  16.做好试验鉴定和推广目录制定工作。制定发布《全国农业机械化试验鉴定“十二五”规划》。组织完成《2012-2014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评审,协调指导地方做好省级目录管理办法制定及目录制定工作。组织开展第三批农机鉴定机构部级鉴定能力认定工作。加强对通过部级鉴定能力认定机构工作质量的监督检查。(科技教育处负责,农机鉴定总站配合)

  17.加强农机安全监管规章制度建设。组织开展《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宣贯活动,制定印发《拖拉机安全操作规程》、《联合收割机安全操作规程》《农业机械事故处理文书规范》,起草《农机安全检验管理办法》,促进农机安全法制化建设。(安全监理处负责,农机监理总站配合)

  18.组织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继续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新增创建100个左右的示范县。争取投入改善农机安全监理设施设备条件。加强农机安全检验技术攻关研究,加强事故及隐患分析研究。(安全监理处负责,农机监理总站配合)

  19.提升农机安全监管水平。积极推广免费管理的经验做法。采取措施努力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上牌率、检验率和驾驶操作人员持证率。严厉打击超标准发放牌证、跨区域发放牌证行为。开展安全标准执行专项治理,加强设施农业装备安全监管。加强农机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知识竞赛。(安全监理处负责,农机监理总站、中国农机安全报社配合)

  (六)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升推动农机化科学发展的能力水平。

  20.加强农机化统计和形势分析。推广应用农机化管理统计直报系统,建立统计数据质量考评机制。做好2010年度农机化统计年报统计汇总和分析工作。继续组织开展农机化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定期对农机化发展趋势做出分析预测,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产业发展处负责,有关处参与,农机鉴定总站配合)

  21.做好农机化信息宣传。制定2011年农业机械化新闻宣传工作要点。在重点时段、重点媒体掀起农机化宣传高潮,为农机化发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加强对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和《中国农机化导报》等行业媒体的业务指导,收集农机化网络舆情。大力推进农机化政务信息公开。(综合处负责,各处参与,中国农机安全报社、农机鉴定总站配合)

  22.加强机关建设和行业指导。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组织农机化发展重大问题研究,建设学习型机关。加强司机关工作的绩效管理和考评。组织全司廉政风险防控建设工作。围绕庆祝建党90周年,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党群活动。抓好全国农业机械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及时总结宣传典型经验。加强对部属农机事业单位、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的业务指导,加强与农机科研、教学、生产、流通等有关单位的联系和沟通。(综合处负责,各处参与)。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学习,增强能力。组织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科学发展观,强化农机化业务知识培训,改善干部知识结构,增强战略思维、辩证思维和创新思维的能力。深入研究农机化发展的全局性、关键性、战略性问题,把握发展规律,努力提高推动农机化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建设勤于学习、善于思考、乐于实践的干部队伍。

  (二)积极协调,争取支持。主动加强与计划、财务、科技教育等综合司局和有关部委的沟通协调,积极扩大共识,争取理解支持,增加资金投入,努力改善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条件手段。

  (三)凝聚力量,形成合力。每位同志都要满腔热情地做工作,切实负起岗位责任。重点工作牵头处室要具体负责,参与处室要积极配合。讲团结、讲大局,加强上下联动,充分调动全系统、各事业单位、有关专家的力量,努力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四)勇于创新,提高效率。完善基本情况、基本数据、工作预案,为科学决策、应急管理提供有力参考。及时总结提炼地方的好经验好做法,推进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机制创新、技术创新,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五)勤政廉政,改进作风。落实反腐倡廉的各项规定,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弘扬求真务实精神,转变会风文风,提升工作效能。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发扬艰苦奋斗、敬业拼搏、真抓实干的良好作风,树立务实亲民的良好形象。

  (六)加强督查,落实责任。实行绩效管理,强化过程管理。研究确定的重点工作,要责任到处、落实到人、进度到周,不折不扣逐项逐条抓好落实,一项一项对照检查,按照时间进度和质量要求抓好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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