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到2010年底,宁夏已有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21多万台,驾驶操作人员23万多人,农业机械安全问题日趋突出,迫切需要对1997年8月21日通过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进行全面修订。2011年1月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与原条例相比,修订后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进一步明确了我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机制以及农业机械免费管理制度。近年来,由于农机挂牌率、年检率、驾驶员持证率不高,成为农机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和制约农机安全监督管理的瓶颈。通过深入调查研究,银川市率先推出了农机免费管理制度,即农业机械施行“五免四优一救助”政策,效果十分明显,深受农民欢迎。为了使此项惠农工程能够延续成为我区农机安全监督管理的常态化模式,《条例》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的技术装备、宣传教育和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投入,将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对农业机械登记、检验以及使用操作的培训、考试、审验等实行免费管理”.这不仅有望彻底解决农机挂牌率、年检率、驾驶持证率不高的问题,也有利于提高农机安全管理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