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农机管[2011]6号
各设区市农机管理局(总站):
为组织好2011年农机跨区作业,向农机服务组织和机手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服务,按照农机化司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跨区作业市场信息。各地要组织力量对今年本地区跨区机收市场信息和机具供需情况进行一次摸底调查,以县(市、区)为单位汇总跨区作业市场信息,并通过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 “农机跨区作业服务直通车”网上直报系统逐级填报。在2月23日前,各设区市完成“2011年水稻跨区作业市场信息”填报工作。
二、统计《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需要量。《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发放范围是参加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和插秧机,一机一证。各设区市要根据本辖区内参加跨区作业的机具数量和“农机跨区作业服务直通车”作业证登记备案信息,预测2011年的作业证需求量。
各地要严格控制跨区作业证的使用,凡近年办理跨区作业证未从事跨区作业的机子、没有及时上报“2011年水稻跨区作业市场信息”的地区都不再办理跨区作业证。请各设区市在2月23日前将“《2011年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需求情况统计表”传真报送省局监督管理科(传真0591-87602170)。
附件:《2011年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需求情况统计表 点击下载
福建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二○一一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