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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做好“三夏”期间农业机械化生产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2011-05-18   来源:河南农机化信息网   

各省辖市、扩权县(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1年“三夏”工作即将来临,根据目前掌握的数据,全省今年组织和投入“三夏”生产的农业机械达400万台以上,组织跨区机收会战的联合收割机14万台左右,引进省外联合收割机有2万台以上,本省外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数量有4万台以上,同时还有大量的耕作、播种、秸秆还田等农业机械转移和生产,做好“三夏”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尤为重要,为预防发生农机事故,防止群体事件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省局针对“三夏”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三夏”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对“三夏”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要早部署、早准备、早落实,切实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要因地制宜,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和任务,把安全工作与农机化作业同步安排。要统一部署,明确分工,加强协调配合,把安全监管与优质服务结合起来。要成立“三夏”农机化生产安全工作领导组织和办公室,把部门协调与督促检查结合起来。省局将成立督查组,各督查组组长由省局各位领导担任,各组成员由省局有关二级机构负责人组成,各地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深入基层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辖区内不发生重特大农机事故和影响面较大的群体事件。

  二、强化目标责任。县农机化管理部门要对农机户和驾驶操作人员逐级签订“三夏”期间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相关单位每个岗位、每个人、每个机手,重点突出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安全责任落实。要认真吸取以往有关农机安全生产事故的深刻教训,深入分析和查找当地农机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狠抓各项措施落实,做到警钟长鸣,居安思危,常抓不懈。要强化“一把手”负责制与责任追究制,各级农机化管理部门“一把手”为“三夏”农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总责,亲自挂帅,亲自指挥,并深入工作第一线,认真开展督促检查,切实把“三夏”农机安全生产的目标责任落到实处。

  三、广泛开展宣传。“三夏”期间,各级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一是要对全社会进行宣传,扩大舆论声势。结合“三夏”农机化工作,结合农机安全年“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活动,结合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结合全国第十个“安全生产月”活动,结合新一轮“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车、横幅、展板、制作安全宣传物品和印发安全资料等形式,普及有关农机生产常识和安全知识,用事故案例警示群众,广泛宣传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增强广大群众和农机拥有人、驾驶和操作人的安全生产意识。二是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各级农机化管理部门要针对本辖区夏季农机生产的特点,对驾驶操作及从事夏收、夏种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安全素质和操作技能。要协调并通过电信、气象部门以手机短信的形式,将天气预报、安全常识、生产信息及时提供给有关人员、农民和农机手,使“三夏”农机化生产参与者在思想、技术、工作上做到有备无患。三是要充分发挥、动员和引导各有关部门、基层组织的示范带头作用。包括乡村有关负责人、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农机安全示范乡村和各类农机化服务组织等。通过宣传教育使基层有关人员、广大人民群众、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对安全生产做到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落实,自觉遵章守法,深刻认识、全面理解安全就是生产进度,安全就是经济效益,积极参与和推进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真正形成良好的农机安全生产氛围,确保农机安全生产。

  四、严格驾驶操作规定。严禁无牌、无证、年检不合格、未参加年度安全技术检验的农业机械和无相应准驾资格驾驶操作人员参加“三夏”作业。为保障农业机械的正常作业,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凡参加夏收、夏种作业的农机具,其性能必须完好,有防火及自救互救器材,牌证齐全且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方可核发给作业证、享受燃油等优惠政策和措施。

  五、强化执法检查。各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人员要防线前移,重心下沉,深入基层,强化监管。一是排查治理隐患。要对农机安全隐患进行严格排查和治理,按规定每个月上报一次有关数据,针对可能出现的隐患,定人员、定区域、定责任,认真处理并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二是严格操作规定。对麦田、麦场等作业机械要严格落实防火措施,要求驾驶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火灾及相关事故发生,严禁违规操作。三是加大检查力度。农机安全监理人员要深入乡村道路、田间地头,对作业机械进行安全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无牌、无证、违法载人、人货混装、疲劳及酒后驾驶操作等违法违规行为,力求从源头上防止和消除安全隐患。

  六、突出工作重点。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要场所和重要农业生产环节的安全监管和监控,严厉打击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协调和配合公安部门对跨区机收道路畅通、秩序维护进行部署,实施公安、农机联合执法,加强道路巡逻,加强田间巡查力度,对联合收割机转移的重点地区、重点路段实施联合监管,对数量较大、编队转移的联合收割机实行护送,确保农机转移顺利、安全,避免发生拦截农机等群体事件。

  七、应急响应准备。今年“三夏” 应急响应时间安排,从5月1日至7月31日,具体要求按照河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2011年2月28日印发的《农业机械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豫农机监文〔2011〕20号)通知内容执行。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预防预警准备。要通过广播、电视、公告、手机信息等形式,及时向广大群众和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注意安全行驶,按照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从事生产,并做好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二是应急人员准备。要备好车辆,安排农机事故处理人员、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做好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思想、物资等有关准备。三是应急救援演练。内容包括应急联动、紧急集结、快速反应、协同配合、现场救援、后期处置、应急保障等,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四是事故处理。发生农机事故后,当地农机化管理部门应依照法律法规和规范及时查明事故发生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并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准确做出事故责任认定,妥善处理事故。

  八、坚持值班制度和事故上报制度。“三夏”期间,各省辖市、各县农机安全监理所(站)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指定专门值班车辆,对外公布值班电话。当辖区内发生农机事故后,在妥善处理或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事故处理的同时按照有关上报规定及时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确保及时有效地处置各种异常和突发事情,保障信息畅通。省局各“三夏”农机安全生产督查组,近日起将陆续对各市“三夏”农机化生产和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发现“三夏”期间工作不落实、工作不负责任、组织不力,违规操作、执法不严、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予通报批评,造成重特大农机事故和社会影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省局安全生产值班电话设在省农机安全监理站:0371―5683003(含传真)。

  “三夏”期间各地要及时上报有关安全工作信息和材料等,“三夏”结束后,各市及扩权县(市)农机局务与6月26日前将“三夏”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总结报省农机安全监理站。

  联系人:周安业

  电 话:0371―5683357

  邮 箱:zay.777@163.com

  二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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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机 安全 保障 工作 通知 生产 做好 三夏 期间 河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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