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组织实施。福建省尤溪县成立水稻育插秧示范推广项目领导小组和项目实施小组,加强项目组织管理,落实项目管理责任制。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全县试点的组织管理、协调、检查、督促和指导工作。项目实施小组负责制定技术规范、选购设备、培训宣传、筛选示范户、示范试验和分析总结等工作。
二是加强资金筹措。优先保证耀旺农机专业合作社购机资金指标。对合作社购机不足资金,帮助协调县金融部门发放贷款。争取县财政资金扶持农机新机具推广,保障推广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加强物质保障。向农户免费提供育秧软盘、硬盘,对部分农户因种子准备不足的,及时给予补充。协调相关部门对农药、化肥等农用物质的调拨。
四是加强技术指导。编印技术宣传资料,组织技术人员进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集中培训机插农户育秧及秧田管理技术。并邀请县、乡农业农技人员共同参与技术指导,确保农机与农艺的有机配合。
五是加强统一管理。为了把握好农时季节与示范点工作进度,对各个农户机耕、机插时间都作统一要求。对需要代耕、代插、代收的农户,事先组织农机作业服务队与农户签订机械作业合同,确保及时可靠、优质高效的农机化服务。
六是加强示范带动。对溪尾机械化育插秧示范点工作进度进行及时宣传报道,扩大影响,以点带面,辐射全县。目前,已确定、指导示范点牵头单位--溪尾耀旺农机专业合作社制定出工作实施方案,并按序时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