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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成立农业部防灾减灾专家指导组
2011-09-22   来源:农业部网站   

  近年来,我国极端天气事件明显增多,自然灾害多发重发频发,给粮食和农业生产带来极大挑战,农业防灾减灾任务十分繁重。为进一步创新农业防灾减灾工作机制,发挥专家在指导农业防灾减灾和研判农业生产形势等方面的支撑服务作用,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我部决定成立农业部防灾减灾专家指导组(以下简称专家指导组)。专家指导组组长由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所长梅旭荣研究员担任;专家指导组成员由农业气象专家、农业防灾减灾专家、主要粮食作物专家,以及部分省(区)农业技术―1―推广机构专家组成(详见附件1)。为确保专家指导组工作的顺利开展,我部制定了《农业部防灾减灾专家指导组工作方案》(附件2)。各级农业主管部门、专家指导组成员所在单位要给予专家指导组大力支持,并密切配合专家指导组开展工作,共同形成农业防灾减灾合力,促进我国农业和粮食生产稳定发展。          

附件:1.农业部防灾减灾专家指导组成员名单

      2.农业部防灾减灾专家指导组工作方案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1

农业部防灾减灾专家指导组成员名单

     长:梅旭荣,中国农科院环发所所长、研究员专家组成员:游松财,中国农科院环发所研究员孙忠富,中国农科院环发所研究员李茂松,中国农科院资划所研究员方福平,中国水稻研究所研究员毛留喜,中国气象局国家气象中心研究员霍治国,中国气象科学院研究员杨晓光,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朱云集,河南农业大学教授王晨阳,河南农业大学教授同延安,西北农林大学教授叶彩华,北京市气象局气候中心正研级高工曹  刚,河北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推广研究员刘孟朝,河北省农林科学院资环所研究员董方红,山西省农业技术推广站推广研究员马日亮,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技术推广站推广研究员刘文国,吉林省农科院玉米所研究员边少峰,吉林省农科院资环中心研究员许为政,黑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站推广研究员王龙俊,江苏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推广研究员杨惠成,安徽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推广研究员郭熙盛,安徽省农科院土肥所研究员柴兰高,山东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推广研究员刘兆辉,山东省农科院研究员张似松,湖北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推广研究员张建华,湖南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高级农艺师肖小平,湖南省农科院研究员徐世宏,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技术推广总站推广研究员刘基敏,四川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高级农艺师王明田,四川省气象局农气中心研究员朱  勇,云南省气候中心研究员翟军海,陕西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农艺师李城德,甘肃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推广研究员张冬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技术推广总站高级农艺师秘书处成员:刘布春,中国农科院环发所副研究员陈应志,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标准信息处副处长王春艳,中国农科院资划所副研究员

附件2

农业部防灾减灾专家指导组工作方案

   为充分发挥专家在指导农业防灾减灾和研判农业生产形势等方面的支撑服务作用,决定组建农业部防灾减灾专家指导组(以下简称专家指导组),进一步明确专家指导组职责任务,建立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为此,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提高防灾减灾水平和研判形势能力为目标,以充分发挥专家技术支撑作用为首要任务,加强灾害及其影响评估,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加强农业生产形势研判,切实做到防在灾害前面、救在第一时间,抗在关键时点,努力减轻灾害损失,促进粮食和农业生产稳定发展。

   二、工作内容专家指导组主要开展与农业防灾减灾和农业生产形势分析判断有关的指导服务、信息咨询、技术支撑等工作。(一)灾害风险管理。切实加强灾害影响的预判预警、救灾指导和影响评估。及时收集全国和主要农区气象预测预报信息,准确分析其对农业生产的影响,跟踪预测农业自然灾害发生趋势,主动提出应对技术措施意见。在灾害发生前,根据区域分布、作物品种和生育进程,分析气象条件对农业生产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灾害发生中,及时深入灾区调查灾情,指导抗灾救灾和恢复农业生产;灾害发生后,全面评估灾害影响,综合分析灾害损失,为准确判断农业生产形势提供依据。

   (二)生产指导与形势研判。密切关注主要农作物生产过程,把握分区域、分品种、分阶段的农作物生产动态、长势特点和主要问题,及时反映农业生产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和技术指导建议。全面掌握农业政策、技术、气象等条件,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抽样调查,预测主要农作物产量、面积,准确分析判断各季节和全年农业生产形势。

   (三)信息宣传和政策研究。参加农业生产指导和抗灾救灾工作,参与相关新闻宣传、技术培训、政策研究、标准制订等工作,及时发布专家意见、建议和有关信息,承担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工作机制专家指导组在种植业管理司指导下开展工作,下设秘书处,设在中国农科院环发所农业减灾研究室。专家指导组成员实行聘任制,聘期2年,如遇特殊情况,成员可随时调整。

   (一)组长工作职责。专家指导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负责组织制定全年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年工作进行系统总结并提交书面总结报告;每年至少主持召开1-2次专家指导组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在关键农时和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发生时,及时组织开展专家会商、调查研究、指导服务等,按时提交相关报告。

   (二)成员工作职责。专家指导组各成员根据总体工作安排,结合各自工作专长和技术优势,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提交各地农业生产动态和灾情及影响信息;在关键农时和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发生时,参加生产督导和抗灾救灾、恢复农业生产指导服务、灾情影响评估等工作,提供相关对策建议和咨询意见;积极参加农业部安排的农业生产形势和抗灾救灾新闻宣传活动。

   (三)秘书处工作职责。专家指导组秘书处在组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起草、编印专家指导组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调研报告、工作简报等,协调组织会议、调研等活动和其他日常工作。

   (四)有关工作要求。专家指导组对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负责,工作计划应报种植业管理司审批备案。专家指导组各成员要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开展工作,未经种植业管理司同意,不得以专家指导组和专家指导组成员的名义对外发布农业生产形势、灾情及其影响等信息。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专家指导组成员所在单位,要大力支持专家指导组工作,提供有关便利条件,并将专家指导组成员工作情况纳入本人考核内容。

   四、其他事项本方案由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负责解释。

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农情信息处

联 系 人:仲鹭

联系电话:010-59193373  传真:010-65018272

电子邮箱:nqdd00@ agri.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邮编:100125

农业部防灾减灾专家指导组秘书处

联 系 人:刘布春,

联系电话:010-82105611  传真:010-82109764

电子邮箱:liubc@ ieda.org.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邮编:10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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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机 农业部 减灾 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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