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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机局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2012-02-14   来源:山东省农机局   

鲁农机管字[2012]5号

各市农机局(办):

  为做好2012年的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全省农机化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省政府、农业部的有关要求,省局研究制定了《2012年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确保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0一二年二月十日

2012年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2012年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会议等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适应农机化快速发展的新形势和安全生产的新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全面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扎实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着力提高农机“三率”水平,认真落实农机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以农机安全生产的新成效迎接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进一步增强抓好农机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做好农机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不断提高农机安全监管各项法律法规的执行力,提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能力水平。一是争取重视,摆上位置。将农机安全生产纳入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当地政府工作考核内容。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切实把农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二是落实政策,理顺体制。认真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和省政府《意见》,结合落实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免收小型微型企业农机监理费的农机安全监理惠农政策,协调落实好关于保障农业机械安全财政投入、将农机安全检验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理顺农机安全监理体制的要求,加大农机安全财政投入,大力改善农机监理执法装备条件,强化手段建设。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对农机安全保险进行保费补贴。三是突出重点,改善服务。按照农业部和省局的部署要求,将提高“三率”作为农机安全生产的一项长期性、基础性的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提高农机“三率”水平,夯实农机安全生产基础。坚持强化执法与优质服务相结合,进一步转变农机监理方式,提高监管能力,推行亲情化、人性化、系列化服务,将安全监管寓于优质服务之中,通过优质服务实施有效管理。四是加强考核,完善机制。完善工作考核制度,将农机安全生产特别是“三率”水平作为全省农机化工作考评的重要依据,与各项农机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加强与安监、公安、交通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农机安全监管工作,努力构建“政府负责、农机主抓、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农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促进农机化和谐发展、安全发展。

  二、扎实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按照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在全省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进一步加大抓基层、抓基础、抓强化工作力度,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一是强化基础管理。全面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认真把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和电动卷帘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检验关;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牌证业务,规范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其驾驶操作人员牌证核发行为,认真把好牌证核发关;严格执行农机驾驶人考试规范要求,认真把好驾驶操作人员考试关。二是强化教育培训。搞好农机安全生产知识的社会宣传和普及教育,深入开展“六个一”、“五进”(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村庄、进家庭)农机安全知识普及和依法提高农机“三率”宣传活动。结合全国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大行动和阳光工程农机培训工作的开展,以拖拉机、收割机、秸秆还田机、旋耕机、播种机、深松机、插秧机、卷帘机安全操作为重点,加强技术指导和培训,提高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操作水平。三是强化全面监管。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加强日常监管,把监管工作落实到农机化工作的每一个领域和环节。坚持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组织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继续开展以无牌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车、违章载人为重点的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隐患,严防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开展违规发放拖拉机牌证专项治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做好拖拉机的界定和推广鉴定工作,严禁给非拖拉机发放拖拉机牌证,严厉打击违规违法行为,按时完成违法牌证清理工作。突出抓好党的十八大、全国“两会”和“三夏”、“三秋”等重点时段、重大节日、重点领域的农机安全监管,强化防范措施。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限期整改。保证农忙季节农机作业安全,重点抓好农业机械的使用保养、调试和操作培训以及跨区作业机具的调度、安全和技术保障。推进农机化学校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农机驾驶培训机构的监管,确保培训质量,保障安全生产。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维修点等要落实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配齐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强对农机维修网点的日常管理,严格落实农机维修技术资格认定和农机修理工准入制度,打击生产和经营假冒伪劣农机配件行为,提高农机维修质量。加强农机推广鉴定,搞好“四性”(安全性、可靠性、先进性、适应性)检验,组织开展重点机具及零配件质量安全调查,搞好农机产品质量投诉体系建设,切实维护农机所有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四是强化作风建设。深入开展以“争创群众满意窗口、争创优质服务品牌、争创优秀服务标兵”为主题的农机安全监理“为民服务创新争优”示范窗口创建活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增强监理服务意识,改进监理工作作风,提高监理业务水平,推进依法依规监理,更好地为广大农民机手群众服务。

  三、不断完善农机安全监管体系。一是建立农机安全应急管理体系。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农业部《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和《关于加强农机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健全完善农机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提高对农机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二是推进农机安全监理设施装备建设。按照《山东省农机监理机构设施装备建设规范》,重点协调落实好《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农机安全监理体系建设项目,改进农机安全监理装备条件,增强安全监理公共服务能力。三是深化农机安全监理规范化建设。加强规章制度建设,抓紧出台《山东省农机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和《农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标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农机安全监理队伍正规化建设,严格按照《农机安全监理人员管理规范》要求,积极开展农机监理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推行考试员、检验员、事故处理员资格考试和持证上岗制度,积极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技能竞赛,提高农机安全监理人员素质。

  四、深化“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根据农业部和国家安监总局的部署要求,将“平安农机”和“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创建活动结合起来一起抓,把农机安全“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活动进一步推向深入,再创山东“平安农机”的新模式、新经验、新优势。进一步完善考评标准,搞好检查验收,并实行动态管理,严格创建标准,对已命名的“平安农机”示范县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做好第四批全国示范县和第五批省级平安示范单位的推荐和申报工作,对“三率”达不到标准的、超标准超范围挂牌的、有违规执法行为的单位不得上报;按照农机安全示范合作社(协会、作业公司)标准,重点加强农机安全合作社的创建工作。各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创新形式、提升质量、总结典型、推广经验,推动全省“平安农机”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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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机 工作 意见 通知 关于印发 全省 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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