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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印发《2012年福建省农机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2-02-22   来源:福建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闽农机管[2012]1号

各设区市农机管理局(总站),福州、厦门市农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为深入贯彻全省农村工作会议、全省农业工作会议和全省农机化工作会议精神,我局制定并印发《2012年福建省农机化工作要点》,请各地结合实际,共同努力,确保2012年农机化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努力推动我省农机化工作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附:2012年福建省农机化工作要点

  二0一二年二月十七日

附:

2012年福建省农机化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三个提升”(提升海西现代农业发展水平、提升农机化综合发展水平、提升农民收入水平),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农机农艺融合、农机化信息化融合为途径,以落实购机补贴政策和实施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建设为重点,突出特色优势经济作物,在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加快推进机械化,大力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机化科技应用水平、作业组织化程度、公共服务能力不断提升,装备结构不断优化,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稳定。

  二、目标任务

  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1280万千瓦;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提高3个百分点,机耕面积达到1430万亩,水稻机插面积达到100万亩,水稻机收面积达到420万亩;蔬菜、水果、茶叶等重点产业机械化水平明显提高;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死亡人数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指标数内。

  三、工作重点

  (一)争取和落实农机化扶持政策,创造农机化发展良好环境

  1.加快出台扶持政策。继续协调有关部门,抓紧出台《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力争在政策、资金、项目上取得突破。

  2.切实抓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加强补贴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尊重农民的知情权、选择权,确保政策宣传到位。切实做好政策实施的宣传和引导,强化话语权,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建立经销商黑名单制度,印发经销商监管办法,强化售后服务能力建设。积极组织开展专项督查,继续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印发我省2012年购机补贴指导意见,推出便民措施。

  3.实施重点产业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建设工程。通过购机补贴资金对重点产业、重点区域适当倾斜,有效提升全省农业重点产业、关键生产环节机械化水平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在全省建设一批集新机具新技术展示、示范、培训及信息服务为一体的水稻、蔬菜、茶叶、水果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形成一批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和农机化示范样板。

  (二)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加快 “五新”新机具新技术推广

  4.大力发展设施农业。今年,全省计划新建设施农业钢架大棚1.5万亩,示范带动10万亩,进一步推动已建和在建设施农业装备结构升级。在蔬菜、茶叶、水果产业,实施设施、机械成套技术设备集成推广,大力推广现代微喷灌、水肥一体化为核心的高效节水技术。

  5.推广普及“五新”新机具。重点围绕水稻、蔬菜、茶叶、水果、畜牧、水产、设施农业及农产品初加工等相关产业和关键生产环节,积极推广“五新”新机具,扩大主要粮食作物生产机械化技术、主要经济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技术应用面积,引导、带动农机化新技术的实覆盖范围,提高农机化作业水平。今年计划完成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示范推广面积700万亩,推广各种先进适用的农机装备25000台(套)。主要推广水稻插秧、收获、烘干,水肥一体化灌溉、绿色防控,茶树修剪、果树挖穴、开沟,山地果园运输,农作物高效植保、节水灌溉、设施化栽培,农产品产地预冷保鲜、初加工等农机化技术及装备。

  6.抓好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技术的示范推广。从育秧开始,每个环节都要继续予以扶持和倾斜,确保在水稻关键薄弱环节机械化水平取得根本性、决定性的突破,圆满完成全年100万亩机插任务。

  7.强化闽台农机合作与交流。积极引进、推广台湾地区农业机械设备技术,推动闽台农机交流合作在更高水平、更宽领域开展,确保福建在海峡两岸农机合作方面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三)科学开展机械化生产,壮大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

  8.精心组织重要农时机械化生产。坚持农机农艺融合,始终把服务粮食生产、提升粮食生产机械化水平作为重中之重,加强信息引导,科学调度机具,积极开展跨区作业,加快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今年,水稻机耕、机收面积要分别达到1430万亩、420万亩。

  9.壮大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组织。 认真制定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规划,按照省政府《关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有关精神,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在税收、信贷、保险、库棚用地、人才培训、农机具购置补贴等方面予以扶持。坚持加快发展与逐步规范相结合原则,在扶持发展中促管理规范,在规范引导中谋求良性发展,要保量但更要重质。鼓励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机大户积极开展代耕、代育秧、代插秧、订单作业、一条龙服务,大力引导农机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带头应用新装备新技术,鼓励开展统一整地播种、统一育苗栽插、统一田间管理、统一植保、统一收获等五统一机械化作业服务。今年全省每个县都要建立若干个符合当地农业发展特色的专业合作组织。

  10.组织开展农机合作社建设经验交流。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公布实施五周年为契机,开展农机专业合作社专题调研,总结发展成效和经验,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快发展的工作思路和措施。组织农机合作组织理事长学习培训,提高合作社带头人的专业素质和管理水平,促进农机合作社规范运作。

  11.积极组织农机投入农业抗灾救灾。密切关注异常天气和农业灾情,及时指导地方农机部门组织开展抗旱排涝、抢收抢种等农机抗灾作业,积极参与修复损毁农田、抢运救灾物资等灾后恢复生产。协调做好农用柴油供应,切实发挥农机在农业抗灾救灾中的主力军作用。

  (四)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和质量监管,为农业安全生产提供保障

  12.加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做到严格执法和优质服务两手抓。大力开展违规发放拖拉机牌证专项治理,严禁给非拖拉机发放拖拉机牌照,严禁违规跨行政区域发放牌证,严禁给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发放牌证,严禁给安全检验不合格的发放牌证,严禁给未经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核发驾驶操作证。采取措施努力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上牌率、检验率、持证率“三率”水平。有条件的地方要按照农业部《农业机械实地安全检验办法》的要求,率先开展对农业机械的免费检验。力争在免费管理、政策性保险、免费实地安全检验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在落实农机安全监理惠农政策方面取得新突破。继续开展“平安农机”创建工作,推进“六个一”为主题的农机安全宣传活动,积极推进农机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队伍“三项建设”。

  13.加强农机维修管理工作。以实施《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为主线,坚持市场引导和政府扶持相结合,以提高农机维修经营服务网点的持证率为目标,积极开展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全面提高农机维修质量、维修能力和维修从业人员素质。有条件的地区,要充分利用全省供销社系统建设农村综合维修站的机遇,争取建设一批区域性农机维修中心,构建以区域性农机维修中心为龙头、企业售后服务为主体、农机专业合作社和社会网点为补充的农机维修网络。

  14.加强质量监管和推广鉴定工作。继续建立完善农机质量投诉信息管理系统,遵循“属地管理、首问负责、就近处理、无偿服务”原则,及时受理和认真处理各类农机投诉。重点围绕补贴机具,组织开展农机质量调查和农机产品质量抽查,深入开展农机“打假”和农机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推动企业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质量。农机化推广要强化公益意识,农机化鉴定要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推广运行机制,改善推广手段,加强推广和鉴定机构基础设施投入和人才培养,提升服务能力。

  (五)加强系统建设,为农机化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15.积极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创建。农机监理服务窗口今年被省厅列入参加全省文明行业创建竞赛的一个重点,通过监理服务窗口建设,辐射带动全系统、全行业开展文明优质服务。今年要在全省建设10个示范窗口。

  16.加强学习和三支人才队伍建设。 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以身作则,从严要求。要学以致用,努力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农机化工作的新思路、新观点、新举措。要加快农机化管理人才、科技人才和实用人才三支人才队伍建设。夯实农机化队伍,提升全行业队伍素质。重点开展农机手的操作技能培训、基层农机管理人员的知识更新培训、农机推广和监理人员的业务培训。

  17.重视和加强农机化信息宣传工作。紧紧把握农机化的新闻导向和主流,充分利用好“福建省农机化信息网”这一宣传平台,发挥《福建农机》、《福建农业》和《中国农机化导报》的宣传喉舌作用,扩大读者覆盖面,提升报道影响力,积极宣传农业机械化的地位作用、法规政策、发展战略、工作成效、先进技术、典型经验和致富榜样为农机化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18.逐步建立健全全省农机系统绩效管理考核机制。制定并下发《福建省农机系统绩效管理工作方案》,进一步落实责任,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客观评价各地工作成效,提升各地行政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树立起农机化队伍的产业形象、便民形象和廉政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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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机 福建省 通知 要点 印发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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