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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农业机械鉴定站关于做好2012年农机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及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工作的通知
2012-03-08   来源:云南省农业机械鉴定站   

云农机鉴〔2012〕3号

各州(市)农机产品质量投诉分站:

  根据2012年全国、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农业部关于印发<2012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现就做好我省2012年农机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及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农机打假工作

  1、加强农机市场监管。配合工商、质监等部门,加强对农机生产企业、农机批发市场及经营门店的检查,打击制售假劣农机、零配件等行为,清查农机、零配件“三无产品”,查处盗用冒用转让农机推广鉴定证书、证章等违法行为,加强对我省发放《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的证后监督工作。对无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取缔,对群众投诉举报多、情节严重、造成重大事故的要重点整治。加大农机质量监管力度。

  2、认真开展“3.15”农机质量宣传咨询活动。各地要按照当地农机主管部门的部署,主动与消费者协会联系,开展好2012年 “3.15”农机质量宣传咨询活动。“3.15”宣传日要摆摊设点,广泛开展农机法律法规、农机产品识假辨假和科学安全使用农机等宣传咨询活动,展示新型优质农机产品,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受理农机投诉,帮助农机使用者解决实际困难。

  3、加强农机质量调查工作。按照《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办法》的要求,将列入国家或省级支持推广的农机产品作为监督检查重点,加大对补贴机具安全性、可靠性、适用性及售后服务状况的调查,掌握本地在用农机产品的质量状况。

  4、大力推进放心农机下乡进村。引导和鼓励有实力、讲信誉、产品质量好、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能力强的农机企业下乡宣传,销售放心农机产品,构建新型农机经营网络,实现农机销售与技术服务紧密结合,提高放心优质农机的使用率。

  请各州(市)农机产品质量投诉分站及时收集整理本州(市)活动情况,于3月20日前将活动情况形成总结材料和统计表(见附件1、附件2)报省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站(联系人:蔡仲明 电话:0871-3647899 传真:0871-3647832邮箱:415169984@qq.com)。

  二、做好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工作

  各地要按照《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投诉受理工作,要建立档案并及时做出是否受理的答复,投诉处理要以事实为依据,依法进行调解,信息报送要及时准确。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原则、程序和办法进行调解处理,严肃工作纪律。突出对补贴机具的质量监督,监督生产企业和经销商严格执行作出的质量和服务承诺。按照我省制定的“财政资金补贴购置农机产品质量投诉处理意见”规定,认真开展好补贴机具的投诉受理工作。

  请各农机产品质量投诉分站在受理投诉处理结束后,填报《云南省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登记表》(见附件3)一式三份,县(市、区)留底一份,上报各州(市)一份,上报省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站一份。投诉受理情况不得漏报和瞒报。群体投诉事件或有人身伤亡的重大事件应及时上报。年底前各州(市)农机产品质量投诉分站在收集汇总下辖县(市、区)年度投诉受理情况的基础上,将年度投诉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及年度工作总结报送省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站。

  附件:

  1.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统计表 点击下载

  2.农机打假情况统计表 点击下载

  3.云南省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登记表 点击下载

  4.农机产品质量投诉情况汇总表 点击下载

  云南省农业机械鉴定站
  云南省消费者协会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站
  二O一二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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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机 质量 投诉 监督 通知 工作 行动 打假 鉴定 关于 做好 云南省 专项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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