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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2012年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方案
2012-04-23   来源:海南省农业厅办公室   

琼农办〔2012〕76号

各市、县、自治县农机主管部门:

  为了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生产,贯彻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琼府办〔2012〕39号)和农业部办公厅《2012年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方案》(农办机〔2012〕17号)精神,我厅制定了《2012年海南省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方案》(见附件1),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市县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为了掌握各市县的工作动态,工作成效,请各市县农机部门认真统计填报《农机安全监管活动统计表》(见附件2),分别于6月25日、11月25日前将半年、全年“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总结及有关报表报海南省农机安全监理所。

  联系人:张培

  电话:65314578,邮箱:hnnjjl@21cn.com

  附件:

  1.2012年海南省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方案

  2.农机安全监管活动统计表 点击下载

  二○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1:

2012年海南省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琼府办〔2012〕39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农业部办公厅《2012年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方案》(农办机〔2012〕17号)精神,继续扎实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总要求,以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载体,以全面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为主线,以提高农机“上牌率、检验率、持证率”(以下简称“三率”)为重点,严格依法行政,排查事故隐患,创建平安农机,推动创先争优,提高监管能力,进一步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农机重特大事故,以农机安全生产新成效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

  二、重点工作

  (一)积极落实农机安全监理惠农政策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以及《农业机械实地安全检验办法》等一系列惠农政策的实施为推动我国农业机械化安全发展提出了要求、明确了任务、创造了条件。各市县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理机构要充分认识农机安全监理惠农政策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职能意识,抓住政府大力扶持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大好时机,努力争取财政投入,积极开展试点,推广先进典型,层层抓好落实,在免费管理、政策性保险、免费实地安全检验等方面取得新进展、新突破。

  (二)大力推动农机安全监理规章制度建设

  组织实施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的《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拖拉机登记规定》、《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农业机械实地安全检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实际,加快《海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的修订和制定地方农机安全法规、标准、操作规程和安全检验规范,促进农机安全监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水平。

  (三)着力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三率”水平

  各市县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理机构要按照《全国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提出的“三率”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层层落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2012年“三率”目标任务。要重心下沉,组织人员深入田间场院等场所,开展安全监督检查;要协调安监、公安、交通等部门的力量,发挥农机合作组织、乡镇农机站和农机协管员等乡村基层组织的作用,发挥部门合力,严厉打击黑车非驾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三率”水平。

  (四)全面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继续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组织重点检查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建立与落实情况;检查农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农机行政执法档案;检查农业机械机库棚、维修、储油等设施安全情况;检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登记、年度检验情况,驾驶证申领、换发、审验情况。加大力度,对不按时参加安全检验的现象进行整治,努力消除事故隐患。

  (五)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根据农业机械化安全生产的特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咨询和培训,宣传普及农机安全知识。要积极组织好农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咨询日宣传等活动。结合“阳光工程”的实施,加大对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操作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农机手驾驶操作技术和安全法规知识水平。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和乡村农机安全员的作用,宣传教育要“五进”,即进学校(中小学校)、进工厂(糖厂)、进场院(沙场、石场、农场、作业场院)、进村、进户,营造良好的农机安全生产氛围。

  (六)切实做好农机事故统计报告和分析评估工作

  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下达的新统计口径,认真做好农机事故报告工作,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农机事故,确保统计数据的全面、及时、准确。要深入分析事故原因,科学预测事故发生发展趋势,针对问题提出有效工作措施,做好分析评估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事故预防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好转。

  (七)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监理执法专项治理

  继续开展拖拉机违法载人、改装加胎、无牌证行驶、酒后驾驶等专项治理,要划分重灾区域,明确责任,明确治理时限,确保专项治理的效果;继续开展违规发放拖拉机牌证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拖拉机牌证发放工作。要严格按照业务流程开展登记注册工作,严禁给非拖拉机发放拖拉机牌照,严禁违规跨行政区域发放牌证,严禁给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发放牌证,严禁给安全检验不合格的发放牌证,严禁给未经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核发驾驶操作证。对违法违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八)继续开展“平安农机”创建工作

  以“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为主题,会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深入开展新一轮的“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积极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完善农机安全监管网络,强化农机安全监理装备建设,消除农机事故隐患,构建“政府负责、农机主抓、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未开展创建的市县必须有突破,消除零创建,已开展创建的市县要扩大创建覆盖面,把“平安农机”创建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九)组织实施“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创建活动

  以“争创群众满意窗口、争创优质服务品牌、争创优秀服务标兵”为主题,深入落实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意见》,在农业机械化管理系统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示范窗口和标兵创建活动。争创全国农机安全监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和“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标兵,推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增强监理服务意识,改进监理工作作风,提高监理业务水平,保障依法依规监理,更好地为广大农民机手群众服务。

  (十)大力加强安全监理机构自身建设

  各市县要加强监理机构和队伍建设,明确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工作的行政执法性质,积极推进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参公管理。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建设学习型安全监理机构,加强安全监管政策法规和各项业务知识的学习,强化牌证、检验、考试、事故处理等业务培训,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技能竞赛,提高农业机械安全监理人员素质。加强农机安全监理装备和信息执法系统建设,提高监督检查、实地检验、事故勘查、牌证管理、信息系统等装备能力,改善执法服务手段。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市县要把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与当地“三农”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推进农业机械化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平安农机”、“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等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促进农机安全生产,保障农民人身财产安全。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

  各市县要在做好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的基础上,加强对重点地区、重要场所和重要农业生产环节的安全监管和监控,带动农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开展。重点农时季节,要加强安全检查,排查农机安全隐患,努力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今年要把农机安全检查作业服务组织安全责任落实、违规异地发牌发证治理、伪造变造牌证及标志行为整治等工作作为重点,争取抓出成效。

  (三)强化监督,注重成效

  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活动中出现的问题,稳定和改善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对活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情况,对各地活动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突出问题、重大事故隐患要加强排查力度;对普遍性和具有倾向性的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进一步深化整治效果,着力构建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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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机 工作 方案 活动 海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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