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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做好2012年高新农机具维修中心建设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
2012-05-14   来源:陕西农机化信息网   

陕农机办发〔2012〕28号

西安、咸阳、宝鸡、渭南、商洛和榆林市农机(农业)局(中心、委)、杨凌示范区农业局:

  我局与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2年农机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陕农机计发[2012]16号)确定投资140万元,在渭南市临渭区田市瑞峰收割机维修中心等9个单位实施高新农机具维修中心建设项目。为了切实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投资额度。各项目单位投资额度见附表。

  二、资金用途。项目建设资金应用于维修车间、机加车间、配件库房和客户休息室等基础建设,维修设备、仪器和办公设备购置,维修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项目实施所购置的设备、仪器应是有资质的专业生产厂家制造的新产品。

  三、工作要求。

  (一)制定实施方案。各项目实施单位所在地的县级农机管理局、站(以下简称“县级农机管理部门”),要指导帮助实施单位多方筹措配套资金,尽力扩大投资规模。依据落实的总体投资额度,按照项目资金用途,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于5月底以前上报我局管理法规处审核。

  (二)严格资金管理。县级农机管理部门,要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分批拨付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不得随意变更建设内容和资金用途。

  (三)搞好实施验收。县级农机管理部门,要做好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确保按计划组织实施,应于11月底以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以正式文件将项目实施工作总结(邮箱:njjwjk@163.com)上报我局管理法规处。届时,我局将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验收。

  各项目单位要通过项目实施,在改善和提高维修基础设施、装备能力和人员技能水平的同时,注重规章制度建设,率先与农机送修者签订《农业机械维修合同》,完善维修档案管理,探索创新农机维修新机制,不断提高维修服务能力和水平。

  附件:2012年度高新农机具维修中心建设项目表 点击下载

  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二o一二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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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机 组织 实施 工作 通知 建设项目 中心 做好 高新 维修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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