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区农机局,有关农机生产、经销企业:
经研究决定:
一、取消《湖南省2012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补贴直补到户实施方案(试行)》中“双辊耕整机、机滚船和配套动力小于3.8千瓦的其它耕作机械的补贴范围仅限国家级和省级贫困县”的规定。
二、将《湖南省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中耕整机、微耕机、田园管理机、多功能耕作机、耕耘机的补贴额统一调整为每台500元。
以上决定从7月1日起执行。
二0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各市州、县市区农机局,有关农机生产、经销企业:
经研究决定:
一、取消《湖南省2012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补贴直补到户实施方案(试行)》中“双辊耕整机、机滚船和配套动力小于3.8千瓦的其它耕作机械的补贴范围仅限国家级和省级贫困县”的规定。
二、将《湖南省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中耕整机、微耕机、田园管理机、多功能耕作机、耕耘机的补贴额统一调整为每台500元。
以上决定从7月1日起执行。
二0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