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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关于取消限贫困县补贴的规定以及调整部分补贴机具补贴额的通知
2012-06-29   来源:湖南省农机局   

各市州、县市区农机局,有关农机生产、经销企业:

  经研究决定:

  一、取消《湖南省2012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补贴直补到户实施方案(试行)》中“双辊耕整机、机滚船和配套动力小于3.8千瓦的其它耕作机械的补贴范围仅限国家级和省级贫困县”的规定。

  二、将《湖南省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中耕整机、微耕机、田园管理机、多功能耕作机、耕耘机的补贴额统一调整为每台500元。

  以上决定从7月1日起执行。

  二0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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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机 补贴 部分 机具 补贴额 通知 调整 规定 关于 取消 湖南省 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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