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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绍太局长在全省农机专业合作社帮扶联系工作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
2012-08-13   来源:安徽农机化网   

同志们: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1号文件和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经验交流会议精神,总结交流各地开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帮扶联系工作、推进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经验做法,深入分析当前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与发展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推进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与发展工作,省局决定召开这次全省农机专业合作社帮扶工作经验交流会。

  这次会议在宿州市召开,得到了宿州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农机局的大力支持。宿州市高度重视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建设与发展,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2012年全市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的意见》,并两次组织召开农机专业合作社现场观摩推进会。市农机局制定了《2012年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实施方案》,建立帮扶工作联系点,明确帮扶联系责任人,落实各项帮扶措施。目前,宿州市已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273家,占全省的六分之一。上午,大家观摩了桥区喜耕田和磊博两家农机专业合作社,参加了全省农机专业合作社宣传月启动仪式,省局对60个2012年省级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进行了授牌。刚才,宿州市、桥区、宿松县分别介绍了农机专业合作社帮扶工作的经验做法,亳州市、合肥市、六安市进行了书面交流。会后,省局还将举办全省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理事长培训班,围绕规范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进行专题培训。下面,根据会议安排,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加快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当前,我国农业生产经营形式、市场化程度和农村社会结构、生活方式正在发生重大而深刻的变革,农民合作的愿望越来越强,对合作的需求越来越多,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成为适应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新形势对农机服务方式创新的必然要求。

  (一)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是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农业生产特点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要求“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农业经营方式转变”。农业机械作为农村先进的生产工具,是农业科技大面积实施的有效载体。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是运用先进农业机械,改善农业生产手段,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和集约化水平,稳定和完善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重要措施。一方面,农机专业合作社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前提下,能够将广大农机拥有者、使用者紧密联结起来,有效地整合和优化农业机械、人员、技术和资本等农村资源,最大限度地提高农业生产要素的投入和使用效益,通过开展社会化服务,实现农民“生产在家,服务在社”,较好地解决一家一户难以解决的许多生产经营问题,促进农业新技术的普及应用,提高农业生产的集约化水平。另一方面,农机专业合作社具备比较完善的服务功能,能够有组织地面对千变万化的市场,通过跨区作业、代耕代种、农田托管、土地承包、股份合作等形式开展规模经营,提高农机作业的组织化程度,可以在不改变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前提下,推动土地经营方式创新,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统一经营向农户的联合与合作,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

  (二)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然要求。首先,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可以大幅度提高农机装备水平和使用效率,增强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社会化服务,提升农业生产集约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有效提高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其次,农机专业合作社相对于个体农户、农机户而言,具备比较强的经济实力、技术条件和管理能力,接受新生事物快,组织化程度高,能够按照农业发展要求及时调整农机装备结构,加强农机农艺融合,进一步实现农业技术集成化、经营管理信息化、生产过程规模化。第三,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机专业合作社是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织形式。加快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现代农业,必然要求加快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

  (三)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是促进农民增收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一是可以更好地发挥农机的增产、增效功能,直接创造财富。农机专业合作社实行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作业,既能增加农作物产量,提高农产品品质,还可以节约种子、水、肥料、人工等生产要素投入,降低生产成本,实现农业的节本增效。二是可以发挥农机的吸纳功能,安置部分农民,实现农业内部再就业。我省实践证明,农机专业合作社吸纳了一大批农户、农机户,他们在为合作社成员和其他农户提供作业服务的同时,自身也获取可观的经济效益。三是可以促进农业机械的广泛应用和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大幅度提高,推动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替代出大量富余农民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不断拓展农业外部的就业和增收空间。

  (四)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是推进我省农机化由中级阶段向高级阶段跨越的迫切需要。一方面,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可以提高农机服务的组织化程度,有效扩大农机作业规模,促进农机共同利用,提高农机化综合水平。另一方面,通过发挥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示范带动作用,可以有效地推广先进农机化技术。当前,我省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推广的任务还很重。全省主要农作物作业机械化发展不平衡,还存在薄弱环节,保护性耕作等新技术推广面积还比较小,花生、油菜、棉花和设施农业等机械化水平还比较低,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兴起与发展,能够加速玉米联合收获、免耕播种、花生、油菜收获等农机化新机具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实现农机化发展速度、结构、质量和效益的有机统一,推动我省农机化由中级阶段向高级阶段跨越。

  总之,随着农业现代化和农业机械化的快速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作用进一步凸显、地位更加重要。各级农机部门务必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采取更加有力的举措,加大对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扶持、投入和规范化建设力度,把加快推进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作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社会进步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抓紧抓好。

  二、分析形势,进一步坚定加快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信心和决心

  自2007年7月1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和农机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大对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培育扶持力度,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取得了显着成效。一是数量快速增加。2008年我省农机专业合作社仅230个,2009年、2010年分别发展到495个、877个,2011年达到1283个,居全国第六位。到今年6月底,全省依法登记注册的农机专业合作社数量已达到1609个,社员4.56万户,服务农户132.4万户。二是服务能力大幅提升。目前,全省农机专业合作社拥有各种农机具12.4万台(套),其中大中型拖拉机1.46万台,小型拖拉机1.56万台,配套农机具4.7万台(套),联合收割机1.27万台,水稻插秧机3138台。农机作业面积4053.2万亩,其中跨区作业面积1941.2万亩,农机专业合作社正从单一服务向综合服务拓展。三是经营效益十分可观。2011年全省农机专业合作社实现年度总收入20.5亿元,平均每个参加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户4.5万元,是全省农机户平均总收入的4倍。四是管理运营逐步规范。农机专业合作社均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组建,制定了章程。在内部管理上,大部分能能按照章程办事,健全管理制度,接受社员和农民监督。在运营方式上,大多实行统一业务联系、统一作业调度、统一服务质量、统一收费标准的管理模式。同时,都能积极推广应用农机化新机具新技术,注重加强农机维修能力建设,合作社服务功能不断提升。

  这些成绩的取得,既是各级党委、政府关心、重视的结果,也是各级各有关部门支持、配合的结果;既是各级农机管理部门加强指导、加强扶持、加强服务的结果,也是广大农机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和合作社社员共同努力奋斗的结果。在此,也向在座的所有关心、支持、参与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发展的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惊异!回顾我省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历程,主要是做到了“四个注重”:

  第一,注重加强扶持。一是实施政策倾斜。在购机补贴政策实施中,优先对农机专业合作社购置大中型农机具给予补贴。二是强化资金扶持。2007年以来,省级财政已累计安排资金1090万元,扶持了168个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其中主要是农机专业合作社。从2009年开始,省财政把支持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建设纳入预算,并单列科目,每年安排专项经费100万元。据统计,5年来全省农机专业合作社专项扶持资金突破3000万元。三是争取项目支撑。去年,我省实施500万亩农机深机整地作业补贴项目, 40%以上是通过农机专业合作社来组织实施,共获财政补贴资金5000万元以上。

  第二,注重强化服务。一是培训服务。省局每年都对省级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理事长进行培训,并积极组织参加农机化司组织的相关培训,学习先进的管理规范、管理经验、运行机制等,提升服务能力和经营理念。二是市场服务。在重点农时季节指导签订作业协议,优先保证合作社跨区作业需要,帮助开拓跨区作业市场。三是供油服务。与石油部门建立长效机制,保障合作社农业生产供油。四是信息服务。及时发布跨区作业供求信息、农机作业和维修供应信息,给机手在作业服务过程中提供方便。五是技术服务。在阳光培训项目中专门针对合作社社员开展了各项技术培训,提高合作社社员的作业技术水平和驾驶操作技能。

  第三,注重典型示范。坚持典型培育与面上提升相结合,注重发现典型、培育典型,宣传推广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农机专业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按照《安徽省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规范》,2010年以来,全省已评选出省级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31个。

  第四,注重规范管理。在组织建设上,帮助合作社草拟章程,完善制度,指导合作社建立社员档案、农业机械档案,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组织建设。在经营管理上,要求合作社经营服务活动严格按照《农机专业合作社(协会)章程》、《理事会工作制度》、《合作社(协会)财务制度》等进行,用严格的管理制度规范经营服务行为。

  成绩令人振奋,经验弥足珍贵。纵向看,近年来农机专业合作社自身发展确实很快,但横向看,与周边先进省份相比,还存在着不小的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总量偏少、规模较小。二是运行不规范,机制不健全。我省农机专业合作社普遍是以作业服务、维修服务等松散型合作为主,没有建立以资产和利益为纽带的紧密型合作机制,呈现出季节性合作,分户经营的特征,导致合作社实力不强,发展后劲不足。三是基础设施薄弱。部分合作社机械设备老化,机库棚、维修、信息服务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四是人员素质不高,经营管理水平较低。五是在地区间发展还很不平衡。对此,我们一定要认真对待,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对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总的来看,我省加快推进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的政策环境、市场环境都非常有利,广大农机户和农民的积极性也很高,具备了“能抓”的条件,也到了“大抓”的时机。我们一定要认清形势,坚定信心,不观望、不犹豫、不迟疑、不懈怠,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开展工作,全力推进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

  三、强化措施,进一步加快推进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与发展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农机专业合作社快速、健康、规范发展的黄金时期。各地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振奋精神,鼓足干劲,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加快推进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进一步增加数量,扩大规模,提升质量,切实增强农机专业合作社的自身发展活力和服务带动能力。

  (一)明确发展目标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根据增加数量、扩大规模、提高标准、提升能力的原则,优先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重点培育300个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特色鲜明、带动力强的农机专业合作示范社。到2015年,全省登记注册的农机专业合作社达到3000个,覆盖全省每个乡镇和主要农业行政村。这就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要达到的目标。各地要按照这一目标要求,结合《安徽省“十二五”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规划》,以开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帮扶联系活动为抓手,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目标考核管理,加快推进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

  (二)处理好三个关系

  一是发展和规范的关系。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是目的也是基础,规范是为了更好地发展。要把合作社法的精神实质与合作社发展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统一、发展与规范并重,不拘泥于条条框框,不设过高的门槛,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条渠道,鼓励引导多元主体广泛参与,做到在依法规范中促进发展,在自主发展中不断创新。

  二是家庭经营与合作经营的关系。提倡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并不是要改变现有的家庭承包经营体制,而是为应对家庭承包经营在日益竞争激烈的大市场面前表现出的过于分散的弱势,及时把农机户组织起来的有益完善和补充。因此,合作社必须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和选择,真正体现民主与自由的特性。

  三是政府指导服务与合作社自身发展的关系。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总体上还处在初始阶段,各级农机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通过采用农机户和农民受欢迎的方式方法,认真做好宣传培训、示范引导和指导服务工作。同时,农机专业合作社也要坚决防止产生依赖思想,因为政府所能做的仅仅是“搭台铺路”,真正要实现合作发展,保护成员权益,还需要每一个合作社加强自身建设,付出不懈的努力。

  (三)把握四点要求

  一是服务农机。这是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主旨。就是要坚持成员以农机户为主体,以服务全体社员、保障共同利益为宗旨,通过合作社把广大农机户有效地组织起来,着力改变分散经营农户的市场弱势地位,引导和带领农机户参与市场竞争。

  二是进退自由。这是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保证。就是要坚持“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则,让农机手自己做主,允许农机手根据生产需要和个人意愿,自主选择加入一个或者几个合作社,也可以选择不加入任何合作社,还可以选择自由退出合作社。

  三是权利平等。这是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特征。就是要坚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互助互利的本质特征,充分保证全体成员的民主权利和经济利益,充分调动一般成员与出资较多成员两个方面的积极性,使全体成员共同受益。

  四是管理民主。这是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基础。就是要坚持所有成员地位平等,人人都是合作社的主人,只有多数人同意的事情才能办。

  (四)抓好六项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发展以农机专业合作社为主体的农机合作服务组织,健全和完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是农机化工作的主攻方向和重要抓手。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把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努力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具办人员全力抓的格局,做到年初有安排、阶段有检查、年终有考核。要主动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为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形成齐抓共扶的强大合力。要加强工作督导,搞好调查研究,及时跟踪了解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取得推进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和发展的新成效。

  二是继续联系帮扶。自农机专业合作社帮扶联系活动开展以来,各级农机管理部门高度重视,明确帮扶联系人员,制定帮扶联系措施,帮扶联系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切实解决了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出现的一些困难和问题。实践证明,开展帮扶联系是指导和促进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行之有效的措施。各级农机管理部门一定要持之以恒地把帮扶联系工作抓下去,努力抓紧抓好,抓细抓实,抓出更大的成效。要进一步充实帮扶联系力量,选派政策熟、业务棒、责任心强的同志点对点联系帮扶农机专业合作社、并把帮扶联系效果与帮扶联系人员的考核奖惩挂钩,调动帮扶联系人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要及时了解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制约因素,有针对性地地制定帮扶措施,积极帮助合作社解决困难和问题。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积极争取财政、信贷、土地和项目扶持,着力完善农机维修、场库棚、信息化等设施设备,增强服务能力和发展后劲,促进合作社快速发展。

  三是开展“社企共建”。“企社共建”是推动农机专业合作社与农机企业共同发展、互利共赢的有效举措。通过“企社共建”,农机专业合作社可以向企业集中购置农机产品,企业也可以利用合作社进行一些新机具、新产品的试验,锁定大客户群。今后,省局将着手进行“企社共建”试点,主要内容包括:购机优惠,即企业对合作社购机实行让利优惠。试验示范,即企业提供农机产品给合作社试验示范,合作社对企业产品提出改进意见。建维修站,由企业将符合一定条件的合作社建设成为公司的农机维修服务站,为其配备零配件和维修工具,免费培训维修技术人员。人才培训,由企业协助合作社开展各类人才培训。届时,各地要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试点取得实效,以便在面上推广。

  四是搞好示范引导。各地要按照省局关于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创建活动,以规范化建设、标准化生产、信息化服务为重点内容,每年评选创建一批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树立一批看得见的典型。省局将进一步加大对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扶持、指导和服务力度,以点促面、示范带动,引导合作社依法经营,规范运作,诚信服务,提高效益。同时,要认真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抓住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大好机遇,鼓励合作社通过代耕代种、农田托管、土地承包等形式开展土地规模经营,促使更多的合作社向土地规模经营主体转变,使他们在实现土地规模经营中赢得效益,加快发展。

  五是坚持多元发展。鼓励和支持农机专业合作社主体多样化发展,允许各类牵头主体并存,发挥农机大户、种粮大户、社会经济组织、村组的带头示范作用,鼓励他们牵头创办、领办农机专业合作社。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工商资本和其他社会资本投资农机社会化服务业。鼓励种粮大户、农机大户、基层农机部门利用资金入股、技术入股、机具入股、土地入股等方式组建农机专业合作社,逐步建立起群众自筹、银行贷款、集资入股、合作经营等多渠道、多形式的投入机制。

  六是强化队伍建设。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高素质的人才队伍至关重要。要利用各种教育资源,有针对性地加强合作社人才培养。在继续强化合作社负责人培训的同时,采取“引进来、走出去”的办法,支持鼓励农机专业合作社采取多种形式培养领军人才,聘用职业经理人,提升合作社经营管理规范化水平。要积极争取在实施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和阳光工程培训计划中,加大对农机专业合作社人员的培训力度,切实提升社员的驾驶操作和作业技能。要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在各级农机管理部门探索建立农机专业合作社辅导员队伍,明确工作职责,提出目标任务,加强业务培训,建立考核机制,提高辅导员指导服务和帮扶水平。

  同志们,推进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与发展,既是政府的要求、群众的期盼,也是加快农机化发展的需要。各级农机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做到措施再强化,力度再加大,帮扶再加强,责任再落实,全力推进农机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不断开创农机化事业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2012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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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机 工作 会上 讲话 联系 全省 专业 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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