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农机函〔2012〕61号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根据《农业部农业机械推广鉴定通则生产条件审查》的有关要求,为做好农机产品推广鉴定工作,经研究,定于8月17-20日,对企业申报推广鉴定的产品生产条件进行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生产条件审查的主要方式
省农机局组织有关专家赴推广鉴定申报企业主持召开生产条件审查工作会议。通过实地考察企业生产条件,观看农机产品作业演示,评估产品质量、企业管理能力及技术资料是否符合推广鉴定的要求;听取企业产品生产与研发情况汇报、技术质询和评议等方式进行审查。对审查不通过的产品,专家组向企业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二、成立生产条件审查组
生产条件审查共分为5个小组,每个小组由2人组成。
第一组:周立明、陈鹏宇,负责武汉片15家企业。
第二组:徐华侨、李汉和,负责十堰、襄阳、随州和孝感片的10家企业。
第三组:肖调范、朱路阳,负责荆州、荆门和仙桃片的12家企业。
第四组:杨如辉、杨韶斌,负责宜昌和恩施片的13家企业。
第五组:秦少兰、金书男,负责黄冈、黄石、咸宁和汉南片的6家企业。
三、其他事项
1、各审查组要认真负责,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要求,严禁到所审查的企业吃、拿、卡、要及参加与审查无关的活动。
2、8月17-20日,各审查组按照分工的地区完成审查任务,出具生产条件审查报告,并形成PPT汇报材料(包括企业招牌、生产车间、产品样机和办公场所照片等)。
3、对本省及外省企业申报的生物质炉、畜禽消毒机及养殖机、农机操作防护服等产品,今年不列入我省“推广目录”的申报范围;若企业坚持需要进行推广鉴定,则由该企业出具不申报我省今年“推广目录”的承诺函。
4、对外省申报推广鉴定的产品及企业,另行安排生产条件审查。
各小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第一组联系人:陈鹏宇 13554295895
第二组联系人:李汉和 18602722127
第三组联系人:朱路阳 13986180608
第四组联系人:杨韶斌 13018037168
第五组联系人:金书男 15342783978
湖北省农机局
二 一二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