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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增设黑龙江省通河县等四个县(市)为全国农业机械化示范区的函
2012-10-09   来源:农业部办公厅   

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河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重庆市农业委员会、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你们关于增设部分县(市)为全国农业机械化示范区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增设黑龙江省通河县、河南省漯河市、重庆市梁平县、陕西省咸阳市为全国农业机械化示范区。

  建设农业机械化示范区,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加快推动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式转变的有效举措。2007年以来,农业部在全国范围内选择确定了三批共112个县(市、区、农场)组织开展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建设,取得积极成效。示范区建设实行部省共建、地方主抓、协同推进的建设机制。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农业机械化各项扶持政策和项目,同等条件下对示范区进行倾斜支持;要积极争取各级发展改革、财政、金融、保险等部门和单位的支持,广泛吸收各方面资金投入示范区建设;要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地位作用,鼓励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机户积极参与示范建设,积极推进农机农艺融合、农机化信息化技术融合;要加大示范建设成效的宣传力度,不断总结示范建设经验,持续深化对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律的认识,为推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探索新思路、新机制、新途径。

  请结合当地实际,在继续抓好原有示范区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农业部关于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建设的部署,加强组织指导,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推动农业机械化科学发展,为实现农业现代化贡献力量。

  农业部办公厅
  2012年9月20日

本文链接http://www.xnz360.com/46-79234-1.html

标签:农机 示范区 黑龙江省 关于 农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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