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农机监[2013]1号
各区县农机局(中心):
今年全市持续低温,对设施农业装备的安全生产带来一定影响。为确保今冬明春我市设施农业装备的安全生产,市农机办决定在冬季开展一次设施农业装备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要求如下:
一、切实增强设施农业装备安全生产意识
各区县要从当地实际出发,认真分析本地区设施农业装备安全生产形势,抽调监理、管理、推广等各部门精干人员组成检查小组,制定周密的安全检查计划,以宣传贯彻《微耕机 卷帘机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微耕机 卷帘机作业安全监理检验技术规范》(2012年11月14日颁布,2013年2月15日实施)为契机,继续深入设施农业园区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和安全生产技能培训,指导设施农业装备的安全生产,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减少设施农业装备事故的发生。
二、严格落实设施农业装备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区县要对已建立的四级设施农业装备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方位的检查落实,未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园区务必抓紧建立健全,未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要督促整改。要充分发挥园区安全员的作用,重视现场整改工作,制止各种违规生产作业行为。责任制各方要通力协作,各负其责。
三、进一步抓好设施农业装备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各区县利用当前设施农业装备集中使用期,组织力量全面对卷帘机、微耕机等重点农机装备,依照检验标准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检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机装备,要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执法检查要文明执法,严格执法,并做好执法检查记录。活动期间,市农机办将成立检查组,对各区县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进行督察。
四、大力开展设施装备维护指导和技术服务
各区县要针对设施农业生产特点,积极组织设施农业装备技术人员深入设施农业生产一线,帮助和指导农民保养、调试和检修各类农机装备,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培训,强化服务,及时解决农民生产中遇到的关于设施农业装备困难和问题。
五、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机制
各区县要做好突发事件防控,健全应急体系。加强应急值守,切实保障信息畅通。落实设施农业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确保我市设施农业装备健康发展、安全发展。发生事故应及时上报。
天津市农机办
201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