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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重新申报2013年西部地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通知
2013-01-06   来源:云南农机化信息网(作者:赵岗)    

    云农办计〔2013〕1号

各州、市农业局: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重新申报2013年西部地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2012年各地申报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方向发生了调整,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需要重新申报2013年西部地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主体与目标定位

  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和全国人大执法检查报告的要求,我省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县(市、区)均在建设规划范围内,项目以县级农业主管部门为实施主体,按照“一庭三室”的统一规范,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场所,并配备档案密集架。通过项目建设,仲裁机构办案条件全面改善,调解仲裁工作按照流程规范开展,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化解能力显着提升,县(市、区)年纠纷调解仲裁能力达到200件以上,可同时调解、仲裁3起以上纠纷案件,法定时限内结案率达100%。

  二、建设内容及投资标准

  (一)主要建设内容。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规范》,主要建设内容为仲裁庭、合议调解室、案件受理室、档案会商室等“一庭三室”,并配置档案密集架。“一庭三室”总使用面积不低于268平方米。其中:仲裁庭使用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合议调解室、案件受理室、档案会商室使用面积不低于168平方米。档案密集架按照档案30年存储期限设计,每个项目安装80个。

  “一庭三室”原则上应在县级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和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自有土地或具有产权的房屋基础上,通过新建或部分新建实现规范化仲裁场所的功能。新建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新建部分与现有可利用场所有机衔接,确保发挥整体功能。

  有条件的县(市、区)可根据仲裁工作实际需要,配套建设数字庭审系统、仲裁工作设备。数字庭审系统主要包括录音、录像等信息采集系统,证据展示、公示公告等显示系统和仲裁场所实时监控系统。仲裁工作设备主要包括电子经纬仪、数码相机等仲裁取证设备,打印机、复印机等仲裁办公设备,仲裁庭庭审座椅、会议桌椅等办公家具。

  (二)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优先考虑采取“一庭”新建、“三室”利用现有场所改造的方式进行项目建设。按此测算,每个县级仲裁基础设施建设单体项目投资62.5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定额补助50万元。其余资金由地方配套解决,但不得少于中央投资的20%。“一庭三室”采用新建方式,以及配套建设数字庭审系统、仲裁工作设备,相应增加的投资由地方配套资金解决。

  具体建设内容和投资标准详见附件1。

  三、项目申报条件

  申请项目的县(市、区)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组织机构健全。当地政府已正式批准设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已设立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办公室工作人员不少于5人。

  (二)工作规范开展。经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的仲裁员不少于20人,仲裁日常工作经费、办案经费等已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仲裁工作正常开展。

  (三)建设条件落实。县级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或县级农业主管部门无法对现有用房调剂独立成区的方可申报项目;已落实建设用地和规划设计条件,新建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改造部分应在县级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或县级农业主管部门已有产权的房屋内;按要求己明确项目建设所需的地方配套资金来源。

  “一庭三室”独立成区的新建项目的相关建设用地、规划手续必须齐备;以整合其他项目一并新建的形式建设的项目必须在新建的整体项目中明确划定“一庭三室”位置和面积,并提供相关的文件纪要和平面图纸;以部份新建和部份改造相结合建设的项目必须有完善的相关手续。

  (四)重点地区优先。优先安排纠纷矛盾突出、群众信访量较大的县(市、区),以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试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农村改革试验区所在的县(市、区)。

  四、项目申报程序

  按农业部要求,县级农业主管部门根据项目申报条件、建设内容和投资补助标准,组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提纲详见附件4),并参照附件2和附件3格式,以县为单位编制投资计划申请文件,逐级上报。我厅组织对各地上报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审查,审批符合建设条件的项目,并向农业部报送全省投资申请文件。

  五、相关要求

  各州(市)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指导和协调,精心组织,按照“成熟一批申报一批”的原则,抓紧布置申报工作,于2013年1月20日前将投资计划申请文件和项目实施方案报送省农业厅发展计划处和省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各三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省农业厅发展计划处   赵 岗  0871-65653570    电子邮箱:ynnyjhc@163.com

  省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    袁   0871-65749491  电子邮箱:njtizhi@126.com

  附件:云南省农业厅关于重新申报2013年西部地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通知.doc

  云南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3年1月6日

本文链接http://www.xnz360.com/46-7916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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