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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监理总站印发《2013年农业部农机监理总站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3-02-05   来源:农业部农机监理总站    

农机监(执)发〔201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安全监理站(所、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机监理站:

  为贯彻落实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国农业机械化工作会议部署,我站制定了《2013年农业部农机监理总站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

  附件:2013年农业部农机监理总站工作要点.doc

  农业部农机监理总站
  2013年2月4日

附件:

2013年农业部农机监理总站工作要点

  2013年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紧紧围绕农业和农业机械化发展,以提高“三率”和源头管控为重点,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着力夯实安全基础,坚持依法办事,强化公共服务,积极推进农机安全监理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进程,不断提升农机安全监理能力,努力构建农机安全生产防范体系,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继续推动农业机械化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为此,2013年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落实法规政策

  1.落实法规政策。深入贯彻《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搞好法规政策宣传,及时总结地方好经验、好做法,加强实施工作指导,积极推动农机安全监理有关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的落实。

  2.宣贯农机安全标准。以新公布的GB7258-20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和农业行业标准《拖拉机安全操作规程》、《联合收割机安全操作规程》为重点,积极做好有关农机安全标准的宣贯工作,推动安全标准在农机产品生产、使用等环节落实。

  3.加强工作调研。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重要内容,深入研究农机安全监理创新服务途径,充分利用农机安全监理资源提供更多的技术数据支撑和配合服务。积极协助部司做好《报废农业机械回收办法》的修改完善工作。围绕《农业保险条例》实施,搞好涉农保险政策支持调研,积极探索农机具政策性保险实施途径。

  二、抓好安全生产

  4.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做好全国农机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落实工作,推进农机安全生产纳入地方考核内容,充分发挥控制考核指标在农机安全生产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工作指导和检查,全面掌握各地控制考核指标落实情况和指标进展情况,定期分析和通报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及控制考核指标落实情况。

  5.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继续深入开展全国农机“安全生产月”和“创建平安农机 促进新农村建设”中的“六个一”宣传等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做好宣传工作,积极推进送农机安全生产挂图、手册等宣传品进乡村、进农户、进地头,努力为农民办实事,推动农机安全生产文化建设,不断提高广大农机手安全生产意识和驾驶操作、防险避险、自救互救等技能。

  6.加强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开展全国农机安全生产检查,积极推进农机安全监理规范化建设。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搞好“三夏”、“三秋”等重点农时农机安全生产。加强部门配合,严格查处拖拉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超速超载、违法载人、脱离年检以及使用伪造、变造的牌证、检验标志、保险标志等违法行为。

  7.积极推广农机安全技术。继续组织开展拖拉机安全防护性能提升事故预防试验试点示范活动,推动农机安全专用反光贴推广应用,不断提升拖拉机安全防护性能,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的发生。

  三、开展创建活动

  8.加强对“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指导。协助部司开展“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加强活动指导,提高创建水平,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农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着力构建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做好第五批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的考评和检查工作。

  9.深入开展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协助部司开展以“争创群众满意窗口、争创优质服务品牌、争创优秀服务标兵”为主题的“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和示范岗位标兵创建活动,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业务水平,更好地为广大农民群众服务。做好第二批部级示范窗口和岗位标兵的考评和检查工作。

  四、加强牌证管理

  10.把好牌证核发关。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启动建立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全国拖拉机登记信息库工作,规范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核发工作。严禁给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农业机械发放牌证,严禁给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农业机械发放牌证,严禁跨行政区域发放牌证,严禁委托中介发放牌证。

  11.把好安全技术检验关。严格执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监理检验技术规范》(NY/T 1830-2009)的检验程序、检验项目和方法,强化检验责任意识,规范检验行为,保证检验质量。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实地安全检验办法》,积极推进机动植保机械、机动脱粒机、饲料粉碎机、插秧机和铡草机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农业机械的实地安全检验工作,努力扩大安全检验覆盖面。

  12.把好驾驶操作人员考试关。严格执行考试程序和规定,规范驾驶证核发。统一使用《全国农机驾驶人理论考试题库》抽题考试,规范理论考试工作。积极推广电子桩考仪和无纸化考试技术,提高考试工作科学化水平。组织开展送考下乡示范试点活动,进一步推进考试与培训结合。积极推动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培训纳入阳光工程培训范围或实行免费培训。做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操作人员必读》阳光工程统一培训教材和《农机安全法规与相关知识必读》推广普及工作,确保培训与考试工作质量。

  五、加强装备建设

  13.继续实施示范项目。按照农业部批复的要求,继续做好第二批《农机具移动式安全检测装备项目》实施工作,搞好2013年度农机具移动式安全检测装备的发放。组织开展项目县技术人员培训工作。积极做好农机安全监理基本建设规划,协助部司编制《农机安全监理鉴定保障条件建设规划(2013--2017年》,为进一步搞好农机安全监理装备建设打好基础。

  14.加强牌证制发监督管理。贯彻落实《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制发监督管理办法》,做好新一轮牌证定点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坚决查处违规生产行为。加强订制分发工作指导,推进订制分发工作规范化。搞好牌证产品用户评议工作。做好牌证产品生产、订制分发统计汇总和分析工作。举办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牌证定点生产企业、牌证制发监督管理培训班。

  15.积极推进农机监理信息化。继续协助做好“金农工程”农机安全监理系统开发和试点运行工作,逐步推大试点范围,适时推广应用。

  六、提升监管能力

  16.加强体系建设指导。进一步推进市、县两级依公和参公管理,强化公共安全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积极探索基层农机安全监理网络建设新途径,加强乡村基层农机安全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农机合作社作用,拓展农机安全监管服务范围。加强监理文化建设,推广应用农机安全监理行业标识,统一办证大厅及农机安全检查、事故勘查车辆的标识。

  17.加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培训力度。严格执行《农机安全监理人员管理规范》,充分利用全国统编培训教材《农机安全监理》,适时举办省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师资培训班,更新业务知识、提高工作能力。强化农机安全监理考试员、检验员和事故处理员“三员”责任意识,加强对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的考核和管理。

  18.提升业务统计水平。进一步探索创新农机事故采集、报告的方式方法,拓宽事故采集渠道,搞好农业机械事故统计工作,加强事故统计数据的分析。依法做好与公安交管部门的信息交换工作,主动了解农业机械道路交通事故和违章情况,建立信息交换机制。严格执行事故快报制度,按程序和时限上报较大以上农机事故。加强对农业机械和驾驶操作人员登记情况的统计和分析,定期通报各地统计填报情况。适时举办业务统计工作培训班。

  19.搞好农机事故处理。贯彻落实《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农机事故现场文书制作规范》和《农业部关于加强农机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提升农机事故勘查、认定复核、赔偿调解、事故报告、分析评估和应急救援工作水平。

  20.加强档案管理工作。贯彻实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制发监督管理办法》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业务档案管理规范》,举办省级业务档案员培训,规范档案管理工作。严肃查处违规生产、配发牌证产品的行为,严格把控牌证产品质量,规范牌证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借阅工作。

  21.加强工作交流与学术交流。做好中国农机安全监理信息网维护升级,确保网络安全和良好运行。加强省级信息员的培训,逐步建立信息网专家撰稿队伍。充分发挥中国农业机械学会农机安全监理分会作用,搞好学术交流研讨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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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机 监理 通知 要点 印发 农业部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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