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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关于开展春季农机化生产督导工作的通知
2013-02-21   来源:湖北省农机局(作者:质管处)    

  鄂农机函〔2013〕14号

各市、州、县(区)农机局(办):

  为扎实推进春季农机化生产工作,促进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推广应用,为全省全年粮食稳定增产,农民持续增收做贡献,经研究决定,由局领导带队,局机关有关处室、直属有关单位组成督导组,从本月21日起赴有关市、州、县(区)开展春季农机化生产督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内容

  查看各地春季农机化生产工作方案制定及农机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社开展春耕服务情况;督办各地开展机具大检修、机手大培训、水稻集中育秧、春耕备耕、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推广和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等重点工作。

  二、工作分组

  (一)潜江市、仙桃、天门市。吴庆峰局长带队,局综合处参加,联络员:王再虎。

  (二)孝感市、随州市、襄阳市、十堰市。周立明副局长带队,局质量管理处参加,联络员:徐华侨。

  (三)咸宁市、荆州市、宜昌市。皮少成副局长带队,省农机安全监理(推广)总站参加,联络员:任耀武。

  (四)黄冈市、黄石市、鄂州市。李传友副巡视员带队,局产业发展处参加,联络员:关先富。

  三、其它要求

  (一)督导组要深入到主产县(市)、乡(镇)、农机专业合作社和田间地头,每市督导1-2个县。

  (二)督导工作要与农机化重点工作和主推技术相结合,深入基层全面了解工作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经费落实、农机技术服务和农机农艺融合等情况,听取基层和农机手意见和建议,帮助解决农机化生产和服务中存在问题和困难。

  (三)其他未安排督导的市(州),由各市(州)农机部门按照督导要求安排检查。

  (四)请各督导组督导结束后及时将典型材料,督导报告等发局质量管理处邮箱hbsnjjzgc@163.com。

  湖北省农机局

  2013年2月21日

本文链接http://www.xnz360.com/46-79056-1.html

标签:农机 工作 通知 生产 关于 开展 春季 湖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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