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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花生机械化生产技术指导意见的通知
2013-09-10   来源:农业部办公厅   

农办机【2013】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农业、农牧)局(厅、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其他有关单位:

  花生是我国重要的油料作物,对于保障我国食用植物油供给具有重要作用。为推进农机农艺融合,提高花生机械化生产的科技含量,促进花生标准化种植、轻简化作业、规模化生产,我部组织有关专家研究提出了花生机械化生产技术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技术指导意见”),现予以印发。

  请各地在技术指导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细化技术内容,探索全程机械化的合理生产模式,完善适宜本地区的花生机械化生产技术体系和作业规范,围绕花生机械化生产的薄弱环节,开展试验、示范,强化技术指导,不断提升技术装备水平,推动花生产业健康发展。

  农业部办公厅
  2013年9月6日

花生机械化生产技术指导意见

  本指导意见针对我国花生主产区生产特点和自然条件制定,旨在促进农机与农艺融合,提高花生机械化生产的技术水平,推进花生标准化种植、轻简化作业、规模化生产,推动花生产业发展。

  一、播前准备

  (一)品种选择

  根据当地生产和种源条件,选择结果集中、结果深度浅、适收期长、不易落果、荚果外形规则的优质、高产、抗逆性强,适合机械化生产的直立型抗倒伏品种。

  (二)土壤条件与地块选择

  土壤条件要求理化性状好、土质疏松、土层深厚。地块规整、地势平坦,集中连片,排灌条件良好,适宜机械化作业。

  (三)土地耕整

  春播花生在前茬作物收后,及时进行机械耕整地,耕翻深度一般在22~25cm左右,要求深浅一致,无漏耕,覆盖严密。在冬耕基础上,播前精细整地,保证土壤表层疏松细碎,平整沉实,上虚下实,拣出大于5cm石块、残膜等杂物。夏播花生在前茬作物收获后,及时耕整地,达到土壤细碎、无根茬。

  结合土地耕整,同时进行底肥施用和土壤处理。

  (四)种子准备

  种粒大小一致,种子纯度96%以上,种子净度99%以上,籽仁发芽率95%以上。播种前,按农艺要求选用适宜的种衣剂,对花生种子进行包衣(拌种)处理,处理后的种子,应保证排种通畅,必要时需进行机械化播种试验。

  (五)地膜选择

  选用宽度适宜、不破损、抗拉强度高的优质地膜,宽度以800~900mm、厚度不小于0.008mm为宜,要求断裂伸长率(纵/横)100%,伸展性好,以利于机械化覆膜及机械化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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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机 生产技术 指导意见 通知 关于印发 农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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