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微信号xnz360hao 进入:
【土壤改良、科学种植、新农资经销商】群

浙江省2008年非通用类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选型文件
2008-01-25   来源:农机局   

    根据农业部农机化司《关于开展2008年非通用类机具选型等工作的通知》(农机产[2008]104号)精神,结合浙江省农业机械化工作实际,现将编制《浙江省2008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几点说明
    1、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局(以下简称浙江省农机局)负责组织拟列入“年度补贴目录”的有关企业和产品的报名、初审,并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选型、签订合同和《浙江省2008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的编制工作。
    2、本次选型目的是制定享受国家与省财政补贴政策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浙江省2008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由《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目录》(2008年度)和本次组织选型制定的《浙江省2008年度非通用类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合并形成,简称“年度补贴目录”。
    3、本次享受国家与省财政补贴政策的农业机械产品选型,是参照竞争性招标的机制和运行程序进行,但不同于正规意义上的招标。
    4、提供选型文件每种机械类型一式三份,正本1份,副本2份。
    5、销售价格:指购机者的购买价格,包括出厂价(含经销利润和售后服务费)与运杂费之和。运杂费计算标准:由厂家运至我省省会城市即杭州的运费。
    二、补贴产品种类与补贴标准
    (一)2008年浙江省非通用类农业机械补贴产品种类
    1.耕作机械类
     1.1 深松机
     1.2 深耕犁
     1.3 水田耕整机(含机耕船)
     1.4 机引耙
    2.种植机械类
     2.1 育秧播种机组
     2.2 小麦播种机
     2.3 油菜、牧草等播种机
    3.收获机械类
     3.1 油菜收获机
     3.2 薯类收获机械;
     3.3 牧草收获机(含割草、搂集、压捆、打包等)
     3.4 秸秆粉碎还田机(含捡拾打捆机)
    4.粮食干燥机械类
     4.1 粮食(种子)烘干机
    5.排灌机械类
     5.1 轻小型移动式喷灌机
     5.2 绞盘式(卷管式)喷灌机
    6.奶业生产机械类
     6.1 挤奶机(含储奶罐)
    7.水产养殖机械类
     7.1 增氧机
     7.2 投饵机
     7.3 清淤机
    8、设施农业喷滴灌设备;
    9、水果分级机械;
    10、茶叶加工机械(含杀青机、揉捻机、理条机、提香机、拣梗机、烘干机和名茶炒制机);
    11、58马力小型拖拉机。
    (二)补贴标准和办法
    列入浙江省“年度补贴目录”的产品,将享受一定额度的中央或省财政专项资金补贴,具体补贴标准和办法以浙江省农业厅、财政厅文件为准。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评审程序
    1、下载选型文件。报名单位可登录“浙江农机化信息网”(www.zjnj.cn)通知公告栏直接下载《浙江省2008年非通用类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选型文件》。
    2、报名材料的编制和送达。报名单位按《选型文件》要求的内容、格式进行编制准备,并于规定时间内将有关材料送达指定地点,即有资格参加浙江省2008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评审选型。
    3、评审选型。评审委员会对报名单位的相关材料、产品规格、性能、服务承诺、产品报价以及产品实际使用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列入“年度补贴目录”的企业和具体产品名称及型号。
    4、编制《年度补贴目录》。经浙江省财政厅、农业厅批准后,浙江省农机局根据评审选型结果编制“年度补贴目录”,并将中选产品以书面形式通知报名单位。
    (二)报名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及其产品,均可参加报名: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 (包括国外公司经中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办事机构) ,并具备本报名文件要求的供货和服务能力的企事业单位;
    2、提供的资格和资质文件均真实有效;
    3、报名单位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以往的招标项目及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和违约行为;
    4、参加本次选型的产品必须是已列入农业部《2006-2008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的产品,农业部选型推荐的小麦免耕播种机、油菜生产机械和挤奶设备,以及已列入《2006-2008年浙江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的产品。
    5、报名单位“三包”服务能力应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要求,并按要求在有关县设立“三包”服务网点,有充足的配件和维修服务力量,确保及时进行“三包”服务。
    (三)会费及宣传资料费
    1、参加选型会议的企业,费用按产品型号收取,每个产品型号200元,食宿费用自理。不管列入“年度补贴目录”与否,费用一概不退。
    2、用途:用于选型评审、“年度补贴目录”的印刷、《浙江农村信息报》专版宣传以及浙江农机化信息网信息公布等。
    (四)报名文件及有关资料要求
    报名单位应仔细阅读选型文件的所有内容,按选型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以使其报名文件被收纳。否则,其报名有可能被拒绝。
    产品报价要求
    1、本次产品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作为中选的重要条件。产品报价指送货到浙江省境内的销售价格,且不得高于该产品目前在浙江省的实际销售价格,同一产品在浙江省境内的销售价格要求一致。
    2、“产品报价”不允许涂抹、修改,且不得填报选择性报价。
    3、如果大写的金额和小写的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的金额为准。
    4、整机类产品提供一个整机价格;作业机组类产品,主机与配套农机具应分别详细注明价格(一台主机可配套多台作业机具);纯作业机具类产品应在备注栏内注明配套主机类型。有选配装置的产品应分别列出各项选配的具体价格。
    5、报价币种为人民币。
    报名文件的编写方式
    1、报名文件正本采用WORD中文版,A4纸打印,并拷入优盘。
    2、“产品报价及售后服务承诺表”作为单独文件拷入优盘。
    报名文件的签署
    报名单位法人代表必须对报名文件的下列组成部分进行签署:
    1、报名文件正本、副本封面。
    2、报名文件中所有需要签署的报名函、有关表格和服务承诺条款等。
    (五)报名文件的递交
    1、报名文件的接收时间和地点:
    接收时间:2008年1月28日9:00 - 17:00,1月29日9:00 - 17:00。
    接收形式及地点:会议,金川宾馆(杭州凤起东路58号)。
    接收人:胡乃成、蒋玉萍,联系电话:0571-86757983。
    2、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报名概不接受。
    3、报名单位提交的报名文件不予退还。
    4、接收时间外送达的报名文件拒绝接收。
    (六)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单位发生以下情况的将被取消报名资格,不被推荐和评审。
    (1)报名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提供虚假材料;
    (2)报名单位在报名有效期内撤回报名;
    (3)在整个评审过程中,报名单位有企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任何活动;
    (4)报名单位以任何方式诋毁其他报名单位;
    (5)报名单位串通报名;
    (6)报名单位向有关人员提供不正当利益;
    (7)报名单位不按规定的要求履行合同;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四、评审选型
    (一)报名文件审核
    审查报名文件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满足本次报名要求,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报名文件是否编排有序,且符合报名须知要求。
    (二)确定销售价格
    对照报名文件的产品报价(包括售后服务费、经销利润及运杂费等),调整并确定在浙江省的销售价格。调整后的产品价格对报名单位具有约束力,如果报名单位不接受调整后的价格,则其报名的该型号产品将被拒绝。
    (三)评审过程的保密性与报名文件的澄清
    1、评审过程的保密性。公开开封后,直至通知中选产品的报名单位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入选建议等,均不得向报名单位及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报名文件的澄清。评审期间,为有助于对报名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审委员会有权要求报名单位对其报名文件进行澄清,接到评审委员会澄清要求的报名单位应及时按要求做出书面澄清。书面澄清须由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人签署,并作为报名文件的补充部分,但参选产品的价格和实质性内容不得做任何修改。
    3、澄清风险。接到评审委员会澄清要求的报名单位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
   (四)报名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1、评审委员会将按照选型文件的要求,仅对确定为符合选型文件实质性要求(必须先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报名产品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采用综合评审法。
    2、评审委员会在评审时,将依据下列因素及权重按百分制予以综合评审:
    (1)参选产品的产品报价及运杂费计算标准占55%;
    (2)参选产品的技术性能占20%;
    (3)售后服务、安装调试、履约承诺占15%;
    (4)质量保证能力(参选产品质量认证体系、生产规模、企业信誉等)占10%。
    (五)报名产品的中选原则与通知书
    1、满足报名文件中对选型产品的实质性要求,有能力履行承诺,经评审综合评分较高的产品将被中选。
    2、对难以履行承诺的参选产品实行淘汰。
    3、评审完成后,中选产品以书面形式通知报名单位。
    五、履约要求(条款)
    (一)履约要求(条款)
    1、中选产品的价格
    (1)中选产品的报价,即产品销售价(包括售后服务费、经销利润及运杂费等)。
    (3)“年度补贴目录”中承诺的销售价格为本年度的最高限价,年度内不得上浮,但可以下调。若在“年度补贴目录”有效期内发生上浮,经过确认属实,立即中止其补贴产品目录资格,并在下一年度的选型中对该产品的参选予以拒绝。
    2、产品的质量保证及验收
    (1)报名单位应保证机具产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而且是不超过一年内生产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参选文件中所承诺的质量、规格和性能;
    (2)报名单位提交的产品必须与承诺的产品性能、基本配置等方面完全一致;
    (3)在交货前,报名单位应对产品的质量、规格、性能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产品合格证书;
    (4)购机者如发现产品与装箱单内容不符或质次、损坏等问题,并且经确认属实,报名单位应立即无条件负责补齐或安排更换;
    (5)在产品验收时,除履约要求(条款)承诺的全部设备、材料及随机备品、备件外,报名单位还应保证免费提供使用及维修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如:
     1)使用说明书(安装操作手册);
     2)随机工具与随机附件清单;
     3)“三包”凭证等。
    (二)产品索赔
    1、按照国家经贸委等六部委发布的“三包”规定执行;
    2、报名单位应保证其产品在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可靠的性能。产品最终交货后,如果发生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引起的任何不足或故障,应予负责,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报名单位负担;
    3、根据当地农机试验鉴定机构、质检或商检部门检验结果或者在“三包”期内,如果产品的质量或规格与参选文件中所承诺的不符,或证明机械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购机者有权向报名单位提出索赔;
    4、如果在购机者发出索赔通知后20天内,报名单位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报名单位接受;如报名单位未能在购机者提出索赔通知后20天内或购机者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履约承诺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购机者可采用法律手段解决索赔事宜。
    (三)不可抗力
    1、若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履约承诺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承诺义务,报名单位不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承诺的责任;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报名单位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报名单位的违约、疏忽和内部因素所致;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报名单位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采购组织者或购机者,并出具事件发生地政府权威部门的证明。除采购组织者或购机者书面另行要求外,报名单位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承诺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它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120天以上时,采购组织者或购机者与报名单位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条款)承诺的约定。
    (四)仲裁
    1、所发生的一切争议,报名单位与采购组织者或购机者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应将争议提交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寻求可能解决的办法。如果提交30天内仍得不到解决的,则应申请仲裁;
    2、仲裁应向采购组织者或购机者所在地的仲裁机构申请;
    3、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浙江省农机管理局、购机者和报名单位均有约束力;
    4、在仲裁期间,本履约承诺应继续执行。
    (五)违约或破产,终止“年度补贴目录”资格。
    1、在浙江省农机局对报名单位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能奏效的情况下,浙江省农机局可向报名单位发出终止报名人的“年度补贴目录”中部分或全部产品资格的书面通知;
    2、在浙江省农机局按规定终止了报名中选的全部或部分产品目录资格后,可采取适当的方法通知购机者购买“年度补贴目录”中的其它产品,报名单位应继续执行履约承诺中未终止的部分;
    3、如果报名单位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浙江省农机局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报名单位终止其全部中选产品的“年度补贴目录”资格,而不给报名单位补偿;
    (六)生效及其他
    1、本“年度补贴目录”有效期为:自“年度补贴目录”发布之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
    2、浙江省农机局可根据情况延长“年度补贴目录”的有效期;
    3、报名单位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中选产品的目录资格。  
    附件:浙江省2008年非通用类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报名文件

本文链接http://www.xnz360.com/46-78960-1.html

标签:农机 产品 文件 补贴 通用 浙江省

上一篇:农机化司关于2008年全国通用类补贴机具选型有关事宜的公告
下一篇:四川省2008年非通用类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补充选型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