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东台市农业委员会印发《关于小型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办理操作程序的通知》,切实加强小型农业机械(补贴标准在1000元以内)购置补贴办理工作。《通知》将该市小型机具购置补贴工作按五步操作程序办理。
一是申请和审核。小型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由各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负责对购机者申请的审核。购机者将村(居)委会签字盖章的申请表交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审核,主要审核申请表是否填写准确、清楚,购机者身份、所购农业机械是否符合文件规定的补贴机型、品种要求,购机目的是否为本地农业生产服务等。在审核的基础上制作小型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购机者清册,填写小型机械购置补贴手续办理承诺书。
二是集中办理。镇农机管理人员将小型补贴机具申请表、购机者身份证复印件、购机者清册、承诺书送东台市农委集中办理相关手续。农委农机购置补贴审核人员对各镇报送资料进行审查。
三是电脑录入。电脑录入人员对已审核、审查的申请表进行核查,符合规定后进行录入,录入后将打印的协议书等资料交镇农机管理人员带回,由购机者签字和盖章。
四是审批。镇农机管理人员将购机者签字的协议书、镇农业中心承诺书、购机者清册等资料送农委分管领导审批。
五是小型补贴机具监管。小型补贴机具到位、使用情况由镇农业中心负责检查和监管。要求各镇组织人员定期、不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和抽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市农委,确保机具购置到位不外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