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与专项资金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让农民真正受益,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农机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检查的通知》和伊犁州农机局《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新源县农机局立即行动起来,局长赵斌迅速将文件精神向县政府主管县长汇报,赢得县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县人民政府在第一时间组织财政、农机、纪检以及各乡镇分管领导召开协调会议,安排部署此次农机购置补贴自查工作。
此次农机购置补贴执行情况自查工作至7月28日结束,要求自查面达到100%,并将如实、全面、准确填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州)、县(市)2008年至2010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检查核实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乡(镇)2008年、2009年、2010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检查核实表》。检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自查工作务求实效,避免摆花架、走过场和敷衍了事,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从人力、财力、物力上给予保证。制定了《新源县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检查实施方案》,成立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明确提出县、乡财政部门在此次专项检查中要充分发挥好加管部门的监督作用,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