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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补贴一举多得 农民受益产业提升
2007-10-19   来源: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为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2004年中央财政设立了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三年来,在财政部的支持下,补贴投入逐年加大,资金规模由2004年的7000万元(其中中央直属垦区3000万元)增加到2006年的6亿元(其中中央直属垦区6000万元),三年翻了三番。实施范围由16个省的66个粮食大县增加到全国的1126个县(场)。作为“三补贴”支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农机购置补贴导向作用显著,实施效果明显,深受农民群众欢迎。
    一、主要成效
    农机补贴政策的实施产生了良好的政策效应,不仅调动了农民购买农机的积极性,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并且拉动了农机工业发展,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实现了农业与工业的双增双赢。
    (一)资金带动作用强,充分调动了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2006年,  在中央农机补贴政策带动下,全国有70%的省份在不同程度上增加了农机补贴资金投入。地方各级财政投入达11亿元,比去年增长33%;带动农民和基层农机服务组织投入45亿元。补贴购置大中型拖拉机、水稻插秧机、联合收割机等各类农机具30多万台,农机购置补贴不仅补出了农民购买力,更多地是帮助农民解决了致富工具,补出了造血功能,增加了创业增收能力,形成了自我发展的机制。补贴政策发挥了良好的导向作用,充分调动了农民发展农业机械化、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
    (二)改善农业装备结构,增强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引导下,农民购买重点开始转向了先进适用的大中型和关键、急需的农机具,高性能、大马力、复式作业的田间作业和配套农具连续三年高速增长,农机装备结构进一步优化。2006年,年全国农机总动力达到7.19亿千瓦,增幅为5%。其中,大中型拖拉机保有量超过160万台,比上年增长14%;联合收割机保有量达55万台,比上年增长15%;水稻插秧机保有量超过11万台,比上年增长38%。
    (三)加快了农业科技进步,促进了农民节本增收。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引导下,先进适用农机化技术普及明显加快,促进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农民节本增收。2006年,全国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38%,比上年提高了2个百分点;水稻机收水平预计达到37.6%,比上年提高4个百分点;玉米机收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重点作物、关键生产环节及资源综合利用机械化,已成为农民关注的热点和节本增收的新空间。如江苏省水稻机插秧与人工插秧相比,机插秧平均每亩省工节本30%;山东省部分地区由于解决了玉米收获机械化问题,实现了玉米机收、秸秆还田、小麦免耕播种“一条龙”作业,减少了作业次数,降低了成本,提高了作业效率,节本增收效果显著。
    (四)培育了市场主体,推进了农机服务产业化。在农机补贴政策的扶持和引导下,农机大户、农机作业合作社、农机专业协会、股份(合作)制农机作业公司、农机经纪人等新型社会化服务组织纷纷涌现,农机服务进一步向市场化、社会化、产业化发展。特别是农机大户发展迅速,已成为推广应用农业新技术的载体,成为新型农民的代表和新农村建设的带头人。农机服务组织以市场为导向,积极开展订单服务、租赁服务、承包服务和跨区作业,采取集团承包、一条龙服务、代耕代种、场县共建等服务方式,提高了自身经济效益,满足农业生产和农民的迫切需要,探索出共同利用、提高效率的中国特色农机化发展道路。
    (五)拉动了农机工业等相关产业发展,繁荣了农村经济。农机购置补贴直接拉动了农村消费市场对农业机械的需求,给农机相关产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良好发展机遇,出现了一举多得的良好局面。农机市场产销两旺,农机工业持续快速发展,特别是通过补贴农机具市场的公开、公平竞争,规范了市场行为,优化了产品结构,加快了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推动了优势企业产业集聚。2006年,规模以上农机工业企业总产值预计达1300亿元,同比增长25%,产销率达98%以上。农机销售、维修等服务业加快发展,企业服务意识明显增强,不少企业加强了服务网络建设,主动为农民购机做好售后服务。农机具的增加和农机社会化服务进程的加快,不仅稳定了进城务工农民,还促进了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促进了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繁荣了农村经济。农业机械化成为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
    二、操作方法和运行机制
    为了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农业部与财政部密切配合,共同促进农机购置补贴各项工作开展。2005年2月两部联合制定并印发了《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了职责,简化了程序,规范了操作;两部每年联合制定了《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实施方案》;自2005年开始,农业部开展了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旋耕机等4大类9种的全国通用性较强的机具选型工作,制定了年度《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将一批质量可靠、性能稳定、价格合理的农业机械推荐给农民,供农民根据自身需要自主选择。同时还做好专项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在实施的关键时段,派出督导组对政策的实施和补贴机具质量状况进行督查和调研,确保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在政策实施过程中,进一步完善了操作办法和补贴机制:
    (一)明确补贴机具种类。按照财政部和农业部的资金管理办法,中央补贴资金主要用于6大类19种农机具进行补贴。各省可以增加不超过5种补贴机具,但只能利用地方资金进行补贴。在执行过程中,鼓励各地整合资金,突出重点,可以在6大类20多种农机具中选择若干类,进行重点补贴。
    (二)确定补贴对象。纳入在实施范围内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民(含地方农场职工)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服务组织都有资格享受补贴。当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能够实施补贴的人数时,首先按优选条件进行排序,优选条件是农机大户(种粮大户),配套购置机具(主机和与其匹配的作业机具),列入农业部科技入户工程的科技示范户,农机服务组织,“平安农机”示范户。当补贴的条件相同而不易确定时,可按照申请时间顺序排队或农民认可的其他方式确定。
    (三)明确补贴标准。中央财政补贴率不超过机具价格的30%,且单机补贴额不超过3万元,各级政府可以在中央财政补贴率的基础上实施累加,累加补贴的比率和补贴金额由各地自行确定。一户农民和一个农机服务组织在本年度内享受补贴的购机数量不超过1套(4台,即1台主机和与其匹配的3台作业农具)。目的是让国家的惠农政策惠及更多的老百姓。
    (四)认真落实“五制”。
    一是选型采用竞争择优筛选制。通过竞争性择优筛选的办法,制定一个补贴产品目录,让农民在目录内自主选择。为减少各省的重复工作,减轻企业的负担,2005年开始,分部、省两级组织开展补贴机具的选型工作。对于全国通用性较强的大中型拖拉机、水稻插秧机、联合收割机及旋耕机等9种机具,由农业部组织竞争性筛选,其他非通用类机具由各省进行竞争筛选,两级筛选的结果叠加起来,就制定出每个省购机补贴的产品目录。
    二是补贴资金实行省级集中支付制。补贴资金只下达省级财政部门,不再向下拨付,农民实行差价购机,补贴资金由省级财政部门根据农机管理部门实际核准的情况,直接支付给相关企业或供货方。要求每季度结算一次。
    三是受益对象实行公示制。要严格界定受益范围,按照优选的条件、时序或农民认可的方式确定受益者名单,并在乡村张榜公示,老百姓无异议后,开始签订补贴协议,组织实施购机和补贴工作。
    四是管理实行监督制。概括起来要实行四个方面的监督:一是将实施的原则、方法、程序、过程全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二是财政部门和农机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部门之间相互监督;三是农机系统内上下相互监督;四是实行计算机系统的监督,要将享受补贴农民的基本情况,全部录入到全国统一开发的计算机档案信息系统中,实现随时、随机抽查。
    五是实效实行考核制。把实施的成效与资金安排挂钩,对于不按规定操作,出现违规问题或不按规定上报有关进展情况和信息档案系统的,将暂停或调减资金规模。对于不认真履行承诺的企业,将取消目录内产品的补贴资格。
    三、2007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财政部的大力支持下,2007年农机补贴投入有较大增长,较去年翻了一番,达到12亿元(其中中央直属垦区9100万元),实施范围扩大到全国的1716个县(场)。目前,各省农机补贴实施方案已经农业部和财政部批复同意,补贴资金已于3月6日由财政部预拨,各地的补贴实施工作已经全面启动。
    2007年补贴工作较往年有“六个扩大”:
    一是扩大实施范围。由2006年的1126个县扩大到1716个县,覆盖全国2/3以上的农业县,并将国务院确定的164个血吸虫疫区县全部纳入补贴范围。
    二是扩大补贴机具的种类。补贴机具种类由上年的六大类19种,增加到七大类24种。对丘陵山区和血防区农民购买手扶拖拉机、水田耕整机等中小型农机具给予补贴;在干旱缺水地区,开始进行节水灌溉机具及设备补贴。
    三是扩大补贴试点范围。积极稳妥地扩大玉米收获机械、马铃薯种植与收获机械补贴试点,启动花生收获机械补贴试点。
    四是扩大县均投入规模。向农牧业大县和血防县倾斜,每个血防县和耕地面积超过150万亩的农牧业大县,最多可安排补贴资金到150万元。
    五是适当扩大单机补贴额度。单机最高补贴额由3万元增加到5万元。适当提高血防区农机补贴的比例,国务院血防规划中确定的11713个血吸虫病流行村农民购置耕作环节作业机械最高补贴比例可达50%。
    六是扩大农机服务组织享受补贴购机数量。为加大对农机服务组织扶持力度,允许规模以上农机服务组织年度内享受补贴购机数量由1台套增加到2套(8台,即2台主机和6台与其配套的农具)。
    为了进一步落实好农机补贴支农惠农政策,农业部在部署工作时强调,各级农机管理部门一方面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及财政部门的支持,做大补贴规模,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补贴工作顺利开展。另一方面,要统筹规划,完善各项制度,精心组织实施。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切实加强对补贴资金的监督管理,绝不能在思想和工作上有丝毫麻痹,绝不能在措施和操作上有丝毫疏漏,绝不能在政策落实中有丝毫走样。要按照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的规定办事,严禁以任何形式向农民收取标准价格之外的各种名义的费用,严禁在销售和售后服务环节以任何名义增加企业负担,严禁暗箱操作、违规操作、弄虚作假、搞地方保护主义。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做到政策宣传到户、机具落实到户、技术培训到户、监管服务到户,努力把党的支农惠农政策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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