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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山县出台2008年度购置农机新机具补贴办法
2008-03-19   来源:重庆市农机化信息网   


    重庆璧山县为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充分发挥农业机械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积极鼓励支持农民购买和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近日,该县制定出台了2008年中小型农业机械推广专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补贴的对象是购买中小型农机新机具的农民、农场职工、农机服务组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园区业主等。补贴的机型主要有:耕作起垄机、拖拉机、秸秆还田机、剥麻机、铡草机、烘干机、干燥机及插秧机等。补贴标准根据不同机型按400-4500元不等实行单机定额补贴或按购机金额的30%进行补贴。对于购置插秧机,该县在执行市级按购机金额补贴85%的基础上,由县财政对纳入补贴目录的插秧机再按购机金额的10%进行配套补贴。农民可根据自己的需要到生产企业或经销(代理)商处差额购机。  (璧山县农机推广管理站 涂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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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机 机具 补贴 办法 出台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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