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重庆市万州区农机局招集区内经营财政补贴机具的农机经销商宣讲渝财农〔2008〕55号文件(关于2008年度农业机械推广专项补贴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有七家经销商听取了宣讲,农机推广站推广人员、农机局科室负责人参加了宣讲会。会上,该区农机局对农机经销商提出六点要求:
一是各经销商要严格按照渝财农〔2008〕55号文件精神执行,不违反文件规定。二是要向区农机主管部门提供相关合法的经营手续(复印件)和与生产企业签订销售协议(复印件)。三是在经营活动中,要按国家六部委的规定对购机者实施售后服务,不留后患。四是要按照规定及时上报真实可靠的资料和数据,主动配合农机主管部门对所代销农机具进行管理、监督、检查。五是自觉维护补贴政策的严肃性,不擅自涨价,不将补贴机具卖向市外、不采用非法手段骗取补贴资金。六是要积极参加农机推广的宣传活动。(万州区农机推广站)
万州区农机局对农机经销商提出六项要求
2008-03-29 来源:重庆市农机化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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