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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2008-04-30   来源:青岛农机网   


农民朋友们:

  为认真落实好党的强农惠农政策,各级财政设立了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对购置农业机械进行补贴。今年的补贴工作已经开始,为使广大农民朋友更好地了解农机补贴政策,及时申请,现将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补贴对象:2008年农机购置补贴对象为五市(平度市、莱西市、胶州市、即墨市、胶南市)、三区(城阳区、黄岛区、崂山区)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渔)民、农场职工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补贴的优先条件: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购置配套机具(特别是购置玉米联合收获机);市级平安农机示范户。只购置拖拉机的(15马力以下手扶拖拉机和100马力以上拖拉机除外)不予补贴。申请人员的条件相同或不易认定时,根据申请补贴的先后排序或农民接受的其它方式确定。

  补贴标准:每台补贴机具按照不超过购机价格的30%进行补贴,且单机补贴额不超过5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和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补贴额度不超过8万元,具体补贴标准见《青岛市2008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

  补贴机型:2008年补贴机型限定在《青岛市2008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以下简称《补贴产品目录》)内的产品。玉米联合收获机、小麦免耕播种机是今年的补贴重点。

  补贴程序:今年的补贴工作按照“直补农民、差价购机、统一支付、集中送货、尊重农民自主权”的原则开展。您可以按照以下程序来申请补贴:

  1、注意当地市(区)农机管理部门的报名公告,及时了解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方法。公告将在当地市(区)农机管理部门、乡镇政府的政务公示栏张贴,在当地市(区)正规宣传媒体(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等)上发布。

  2、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到市(区)农机推广站报名,并从《补贴产品目录》中选择所要购置的机具类型。

  3、市(区)农机管理部门按照公平原则,根据报名情况、优先条件等确定享受补贴的人员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名单,并对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补贴人姓名(名称)、住址(地址),享受补贴的机型、数量、单机补贴标准、补贴总额等,农民朋友可及时确认并监督。

  4、经确认享受购机补贴的农民朋友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与当地市(区)农机管理部门签订《购机补贴合同》,并预付部分机具款。

  5、合同签订后如放弃补贴购机,应在约定购机时间前10天通知当地市(区)农机管理部门,并交回合同。超过期限不按合同购机的,三年内不再享有补贴资格。

  6、到市(区)农机推广站购机,向供货方提交购机补贴合同,缴纳扣除补贴金额后的机具差价款后提货,并要求供货方出具购机全额发票。

  7、购机后及时对机具挂牌、投保、喷涂标识及编号,登记建档,两年内不得转卖、转让。

  农民朋友们,实行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农业的支持和对农民的关怀。我们将严格执行政策,进一步规范程序,努力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把党的惠农政策真正落实好,希望农民朋友踊跃报名并监督。尽管今年中央和省级都大幅度增加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投入,但于农民朋友们的实际需求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既不是每种农机具都可以享受补贴,也不是每一个农民朋友都可以申请到补贴,更不是在哪里购买农机具都能享受补贴。对申请到补贴的,我们表示衷心祝贺,希望你们安全生产,提高作业质量,积极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暂时没有申请到的,也请你们给予谅解,争取明年得到补贴。对我们工作中的问题和意见,可直接到当地农机管理部门询问、反映,也可以拨打青岛市农机局的咨询监督电话。

  青岛市农机局咨询与监督电话:0532---85763591 0532-05766442 0532---85763581

  青岛市农机局产品质量投诉站电话: 0532-85761493 0532-85712315 

2008年4月

本文链接http://www.xnz360.com/46-77876-1.html

标签:农机 工作 农民 朋友 封信 补贴 管理局 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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