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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机办发出通知要求加强购机补贴工作纪律
2008-05-05   来源:山东农机化信息网   


    为了切实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将国家的这项强农惠农政策真正落到实处,近日,省农机办向各级农机管理部门和有关农机企业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纪律。

  通知指出,农机购置补贴深入民心、成效显著,各级加大了农机化的政策扶持,全省的购机补贴资金规模也不断增加。因此,要加强工作纪律要求,规范补贴工作行为,切实落实好补贴政策。

  通知要求有关农机企业严格遵守购机补贴工作纪律。一是要规范产品宣传,不得扰乱补贴秩序,不得参与购机补贴的报名、补贴名单确认等环节,严格禁止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二是要严格执行差价购机制度。补贴的机具价格不得高于本区域该产品的同期市场销售价,不得倒卖补贴机具,以低于正常市场价格销售。三是要切实履行购机补贴合同,严格按照合同做好补贴机具的供货。四是要提高机具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不准以次充好,粗制滥造,要做好“四包”服务。五是要及时、准确做好补贴资金结算,严禁供货企业虚报冒领、骗取国家补贴资金,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六是要加强对经销商的规范与管理。各企业要严格选择、加强管理,确保经销商能认真执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经销商产生问题的,生产企业必须承担全部责任。通过经销商供货的,要将经销商情况报省农机办备案。

  通知强调,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农机补贴供货企业的监督、指导,共同做好补贴机具供货工作。要严格遵守“八不准、四严禁”的工作纪律,不得以任何名义非法向农民及农机生产企业收取各种费用;要认真执行实施方案及补贴产品目录,严禁各地随意取舍,自行制定地方补贴目录;要坚持农民自愿的原则,不得强迫农民购买指定企业生产的机具;坚持集中供货制度,积极组织协调企业做好机具供货,确保每一台补贴机具都及时、准确送到农民手中。特别是互换割台型自走式玉米联合收获机,在玉米收获割台未供货到位之前,不得将补贴合同交给农民或企业,企业不得结算补贴资金,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补贴资格。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对补贴机具到位情况认真核查,严格标识和编号制度,切实保证所有机具都按照补贴合同供货到位,确保今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正常有序的进行。(信息来源:省办计财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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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机 购机 补贴 工作 纪律 加强 要求 发出 通知 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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