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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2008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获得批复
2008-05-14   来源:ylk   

  2008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总量40亿元,实现了翻一番,安排我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达2亿元,是上年的3倍,增长速度超过了全国平均水平。全区所有农牧业县(市)(包括县(市)辖区内地方农牧林场)均能享受到补贴政策。

  近日,自治区农机局与财政厅制定的《2008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获得农业部批复。与往年相比,有如下变化:一是补贴资金规模由去年的6600万元增长至2亿元;二是补贴机具种类由8大类25种扩大到10大类37种;三是单机最高补贴率不超过机具单价的30%。对大型自走式采棉机一种产品单机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20万元;对100马力以上拖拉机及高性能自走式青贮机两类产品,单机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8万元;对农机购置补贴目录中其它产品,单机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5万元。四是购机数量规定放宽,在过去一户农牧民年度内享受补贴的购机数量不超过一套(4台,即1台主机和与其匹配的3台不同类型的作业机具)的基础上,向农机作业服务队和林果作业服务队倾斜,允许他们购机数量可达3套和不超过10台。五是针对南疆三地州喀什、和田和克州实际,放宽了动力机械范围,允许该三地州购买17马力以上拖拉机及配套农具,其他地州只能购买25马力以上拖拉机及配套农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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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机 获得 补贴 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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