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保证2008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顺利实施,哈密地区对符合产业发展、重点推广的部分新型农业机械,在使用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的基础上,利用地区财政资金实行累加补贴政策。
实行累加补贴政策的机具分4类(林果业、畜牧业、设施农业、特色农业)13种(园林喷雾机、果树系列修剪机、揉搓-捆压-包膜机(成套)、玉米青贮多用途收获机、挤奶机、剪毛机、大棚卷帘机、微耕机、气吸式精量铺膜播种机、免耕施肥播种机、深松机、松土补播机、马铃薯播种机),累加补贴率为10-20%。累加补贴政的实施将有力拉动农牧民购买重点推广的新型农机具的热情,促进地区“南园北牧”发展战略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