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了《2008年农机田间作业燃油补贴实施方案》,对全市范围内从事机耕、机播、机收和机械化秸秆还田等主要田间作业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实施燃油补贴,补贴对象为户籍在我市的拖拉机与联合收割机经营户(农民),或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2008年市财政已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田间作业燃油补贴,要求县级财政也要安排相应补贴资金。《方案》对补贴范围、补贴程序等都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为确保补贴工作的顺利实施,使农民真正得到实惠,使补贴资金能够切实发挥作用,市政府要求实施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科学实施,严格管理,落实责任,搞好服务。目前,这项工作已全面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