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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林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坚持阳光操作不走样
2008-06-25   来源:广西农机质量与推广网   

  2008年,中央、自治区、市、县四级财政下拨给上林县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为185万元,补贴机具为10大类23个品种,实施范围扩大到全县11个乡镇,131个村(区)。为了做好此项工作,取信于民,我县农机主管部门坚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完善工作程序和监督管理机制,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尊重农民的购机自主选择权,阳光操作,使全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健康顺利开展。

  一是严格程序,加强监管。严格按照上级既定的各项工作措施,坚持公正立场,公开透明运作,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按照程序规范地开展。

  二是严格纪律,阳光操作。严格工作纪律,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健康发展。在具体操作上,能严格按照上级“三个绝不能”(即:绝不能在思想和工作上出现丝毫麻痹、在措施和操作上绝不能有丝毫疏漏、在政策落实中绝不能有丝毫走样。)的规定,坚持做到严格按照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的规定办事,严禁以任何形式向农民收取标准价格之外的各种名义的费用,严禁在销售和售后服务环节以任何名义增加企业负担,严禁暗箱操作,违规操作,弄虚作假,严禁地方保护主义,精心组织,阳光操作,在思想上、工作上、操作上、措施上、政策落实上没有出现偏差现象。

  三是以人为本,公正公开。在购机补贴工作中,我县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充分尊重农民自主选择权,严格按个人申请,村(区)委和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县农机局审查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审批的程序进行,坚持做到“三个公示”(即:政策公示、报名资格公示、补贴对象公示),让农民自主选择机具,公正确定补贴对象,从而增加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透明度。

  由于我县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严格程序,加强监管,以人为本,阳光操作,群众满意,全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健康有序,截至6月23日止,全县已有226户农民购置新农机具226台,累计完成购机补贴资金84万元,占任务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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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机 阳光 操作 走样 坚持 工作 补贴 上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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