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乌什县农机局出台农机购置补贴“八条禁令、三项措施”,进一步严明补贴纪律,规范补贴行为,为农机购置补贴保驾护航,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顺利完成。
八条禁令: 一是严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以任何方式参与补贴产品的经营销售活动;二是严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以任何形式向销售企业收取任何回扣和其它额外费用;三是严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利用审核报帐材料和结算补贴资金之便对经销企业故意刁难和提出违规要求; 四是严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缩小补贴目录上每类补贴产品的范围,硬性指定本区域内的补贴产品; 五是严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与经销企业串通,使用违规方式操作,虚报冒领补贴资金;六是严禁经销企业改变主机或配置经营和销售假冒伪劣的补贴机具;七是严禁抬高补贴目录规定的机具价格销售补贴机具;八是严禁违规转让和倒卖补贴机具,借机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项措施:一是对出现问题的农户,将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收回补贴资金,直至3年内不安排补贴资金或其它项目的处罚;二是对因违规操作、玩忽职守、弄虚作假而发生重大问题和事故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处理;三是对不法经销商和信誉差的经销企业及时调查处理,严重的取消其在乌什县经营补贴产品的资格。
通过以上措施,目前我县已圆满完成2008年国家及地方农机购置补贴任务,共完成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20元,补贴机具267台,其中拖拉机86台,犁51架,旋耕机44台,联合整地机11台,铡草机4台,精量播种机6台,喷雾机13台,旋播机3台,秸杆还田机6台,其它机具43台;完成县财政补贴资金63.74万元,补贴机具720台,其中割晒机500台,番茄播种机150台,棉花精量穴播器280个(70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