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及其档案管理工作,日前,金安区农机局发出通知,对购机补贴及其档案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指出,自2008年8月1日起,全区购机补贴工作实行现场办公,申请补贴者持本人身份证向乡镇农机站申请后上报区农机局,经审核同意后,持与区农机局签订的购机协议购买机械。区农机局指派两位以上工作人员现场查验机具及购机凭证(发票、合格证),填写补贴机具核实登记表后签字。机具核实后,按照国家补贴机具统一编号规则,在机具的显著位置做喷漆标志。
通知同时要求进一步规范购机补贴档案管理,完善购机补贴工作档案和购机档案。对工作档案要求包括资金使用方案、资金使用方案批复、政策公告、公示资料、补贴机具核实登记表、购机补贴工作总结、图片、图表等;购机档案要实行一户(机)一档,档案中应包括购机者身份证明材料、购机补贴申请表、购机补贴协议、购机发票、合格证、行驶证、补贴机具核实登记表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