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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市农机办关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调研报告
2008-08-22   来源:莱芜农机化信息网   


   莱芜市自2004年起已连续5年享受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累计落实各级补贴资金530万元,极大地调动了农民发展农业机械的积极性,加速了农机化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提高了农机装备水平,提高了农业生产力,为推进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推动科技进步,为我市农村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是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加快了农业现代化的建设步伐。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以前,莱芜市拥有农业机械总动力74万千瓦,其中大中型拖拉机1163 台,小型拖拉机12255台,农机经营收入2.9亿元。农民渴望自己有一台实用的农业机械,但苦于经济条件差,机械价位高,财力不济,制约了农民的购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为农民提供了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遇。在机补政策的推动下,我市农民及农机服务组织购机积极性明显提高。截至2008年6月全市拥有大中型拖拉机1520台,小型拖拉机13892台,农机经营收入3.4亿元。农业机械化结构由原来单一的粮食生产机械,扩展到畜牧业、渔业等农业生产的多个领域。今年新增各类铡草机、揉丝机、压捆机、青饲料收获机、沼气出渣机等新型机械200余台。在改革开放三十年之际,农机购机补贴政策成为农机化事业第三次发展高潮的导火索,加快了农业现代化的建设步伐。

    二是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使全市农机化发展有一个良性循环。机补政策的实施,大大提高了我市农机化装备水平,有效改变了我市大中型机械数量减少、机型陈旧、技术状况老化的局面,农机装备结构调整优化的步伐明显加快。新机具新技术在我市大面积推广和应用,淘汰了落后的耕作方式,节省了农时,减轻了劳动强度,提高了作业质量,增加了富余劳动力的转移。

    三是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使农民懂得了科学种田。机补政策的实施,农业机械逐步得到普及,新技术新机具逐步得到推广和应用。特别是在保护性耕作项目区的带动下,秸秆还田,免耕播种技术得到大面积应用,辐射区在逐步扩大,在去年的秋播上基本都采用了玉米硬茬播种技术,即解决了秸秆的出路问题,改善了土壤结构又解决了让各级政府头疼的焚烧问题,促使农民认识科学,掌握科学,使用科学。

    从近几年的购机政策落实情况来分析,购机政策已基本趋于完善,政策定位标准、实施办法科学合理,但是在实际运作过程中仍还存在一些细节的情况和问题,先简单分析并建议如下。

    一、购置补贴实行目录管理制,对规范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起了很好的作用。但是中国地域广阔,各地自然条件、土地耕作条件差别大,各地对农机的需求品种复杂、种类繁多,虽然补贴机械的种类和范围在今年有了突破性的扩展,但有些适应地方需要的农机具仍未列入目录管理,致使这些地方农民需求的农机具享受不到补贴。建议今后,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在实行全国、全省统一目录的同时,应留出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补贴具有地方特色的农机具,以适应不同地域的农民的特殊需求。

    二是补贴目录最高限价,已成了最终执行价格,一定程度上违反了市场规律,不利于补贴政策的落实。一方面企业在上报最高限价时,为了应付不可预测的市场变化,包括原材料上涨、市场需求浮动等,都不约而同的提高了机械价格,致使某些产品的价格在剔除补贴额度后,仍居于高位,盘剥了农民应得的政策优惠。因为利润大,使得企业有条件去搞不正当竞争或垄断单一市场,或乱给农民空头许诺,影响补贴工作的顺利开展。而另一方面,某些价格报低了的企业,因为不能在补贴政策里盈利,便给农民购机设置障碍,或送货不及时、或限产,满足不了农民的需求。再一方面,名优产品为了占领市场,在补贴最高限价前,不得不考虑市场份额问题,主动撤销优质产品的架子,与其他产品去协调保持一致,而对于一些平时不怎么受农民欢迎的产品,销量不是很大,却也大大受到了最高限价的保护。三个方面,都为补贴政策的公正、阳光、顺利实施增加了障碍,建议取消补贴目录最高限价,使补贴执行价格按市场规律调节,由企业和市级农机部门协调,使优者更优,强者更强,优胜劣汰,让农民得到更大的实惠。

    三是补贴比例的一致性(统一30%),不利于重点机械的推广。近几年的补贴工作中,各级领导极其重视玉米收获和保护性耕作机械的补贴工作。但在补贴比例上丝毫没得到体现。人为的去制约其他机械的补贴,又制约了农民投入农机事业的积极性,这实际上是一个矛盾。建议在以后的补贴工作,对重点机械可以加大补贴力度,适当提高补贴比例,以此来促进其推广步伐,达到完成省委省政府下达任务的目的。

    四是设置一定比例的补贴资金,加快发展农机合作组织。发达国家农村经济的一条共同规律是发展专业合作,包括农机合作,而不是土地集中于集体的产中共耕式合作。这几年全国范围内农机合作组织发展迅猛,已成为我国发展农机合作的基础。笔者认为,用前瞻性的目光,利用目前的优惠扶持政策,进一步促进其发展,有助于探索符合国情民意的中国农业现代化道路和农业机械化道路。建议对各市的证照齐全、规模突出,有发展潜力的农机合作服务组织纳入统一管理,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允许的前提下,优先并加大补贴力度,对其进行扶持,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农机合作性质尽快形成并成熟,推进农业机械化、农业现现代化的健康发展,促进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

    五是扩大农机资金筹集渠道,改进农机投入机制,加大农机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快农机化发展。政府实行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一定情况上缓解了农民购机的资金压力,但是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只占到农民购机资金的30%,绝大多数的资金须由农民自己筹集,再加之农机购置补贴报名时间短,农民筹集资金的时间也相对较短。农民大多数只能靠自有资金积累和民间借贷筹集资金,未能享受到现代金融业务提供的方便和好处,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农民购机资金筹措难的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应出台资金筹措的多种机制。一是金融部门特别是政策性银行、农村信用社应增加农民购机贷款的额度;二是应出台农民购机贷款利息补贴政策,适当降低农机贷款的利率;三是各级政府部门的担保中心应积极开展农民购机贷款的担保服务,方便农民购机贷款;四是适当提高农机购置补贴的比例,特别是提高新型农机具和山区落后地区的补贴比例;五是增加农机补贴资金额度;积极开展农机股份合作制,发展农机合作服务组织。

    六是加大对农机手的培训力度。随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落实,农机保有量不断增加,农机手人数也随之增加,随着农机新技术新装备的使用,农机技术需要更新,这就要求农机部门加大对农机手的培训力度,让农机手尽快掌握现代农机新知识,以提高农机使用效率,减少安全隐患。但是近几年农机手的培训相对滞后,主要是因为对农机手培训支出大,农民难以承担培训费用,二是各级财政对农技培训投入不足,教师的教学水平得不到相应的提高,农机培训所需的设施得不到改善,个别地方从事农机培训工作的教师工资都难以保证。因此应在实施农机购置补贴的同时,拿出一定的资金用于农机培训工作,提高教师队伍的水平,改善教学设施,补贴培训费用,让农民熟练掌握农机新技术、操作农机新装备,让农机发挥应有的效益。

    七是加大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科研开发力度,加快农机升级换代,有重点地开发经济作物和林果机械,提高综合机械化水平。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我国的农机化水平有了显著提高,特别是粮食生产已在主要环节上实现了机械化。但是我国种植品种繁多,各地具有不同特色的农作物,使用的农机具种类千差万别,这就要求我们在实现粮食机械化的同时,应拿出资金用于经济作物、林果等机械的科研开发,通过产、学、研结合,增加科研经费,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开发出先进适用的经济作物和林果机械。

    八是拿出一定的资金用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业务支出。近几年的农机购置补贴未列出农机购置补贴业务经费,县、市农机部门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需要支出宣传、会议、差旅、车辆等费用,农机部门经费紧张,难以承担这些费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开展。今后应从购置补贴资金中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专项用于农机购置补贴的业务经费支出,保障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顺利开展。

    认真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不仅仅是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关系到落实党的支农惠农政策,维护好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的一个重大问题。积极为购机补贴政策的改进完善进言献策,同样具有以上所述重要意义。

    本文从最高限价、投入、补贴范围等几个方面作了较简单的分析,其目的只是期盼政策更加完美,进一步促进农机化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如有不妥,敬请指正。(陶振清   杨麦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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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机 补贴 政策 调研报告 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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