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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兴国县:四项举措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2008-12-15   来源:中国机械网   

  2008年,江西省农机局安排兴国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中中央财政资金74万元,比上年增加44万元,购机补贴政策实施的广度、深度和力度在不断提高,全县共补贴农机具560台,其中,久保田牌手扶式插秧机1台、全喂入联合收割机18台、半喂入联合收割机3台、手扶拖拉机98台、耕整机270台、茶叶机械4 台、水产机械2台、植保机械2台、小型柴油机162台。共补贴中央及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达86.76万元,超额完成了全年农机购置补贴任务。为进一步贯彻好、落实好、实施好购机补贴政策,兴国县农业机械局采取四项举措加强2008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一是增强责任感。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以来,兴国县农业机械局在当地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按照省财、农两家制定的《江西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和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实施方案》的规定要求,精心组织农机购置补贴专项实施工作,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补贴政策的引导效应,促进了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取得了农民受益、装备提升、经济发展一举多得的好效果。
  
  但是,在购机补贴实施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集中表现在六个方面:一是补贴政策、补贴资金下达的比较晚补贴资金比率低导致农民购机用机积极性不高。二是农机具“三包”服务还不是很到位农忙时有些厂家因种种原因不能及时的做好“三包”服务。三是工作经费不足,省、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中,没有安排资金作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经费,县级又没有安排相关工作经费。四是部分农民愿购买的农机具有些厂家不在省级补贴产品目录之内,限制了农民选择购机。五是少数补贴机具经销商擅自加收农民购置补贴机具运输费等不合理费用,变相增加农民负担。六是个别经销企业在补贴实施时段,同一型号、同一配置的机具,以市场涨价为由抬高补贴机具价格推销产品,干扰和影响了国家惠农补贴政策正常实施。
  
  农机购置补贴是党中央支农惠农,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政策,组织实施这项政策是农机管理部门的职责,2008年,兴国县农业机械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增强责任感,坚决贯彻好、落实好、实施好2008年购机补贴政策。在补贴政策执行中,切实做到"三个绝不能"和"三个严禁"。即:绝不能在思想和工作上有丝毫麻痹,绝不能在措施和操作上有丝毫疏漏,绝不能在政策落实中有丝毫走样;严禁向农民收取机具差价之外的任何费用,严禁增加企业负担,严禁暗箱操作和搞地方保护主义。加大实施监管力度,坚决纠正和杜绝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二是强化措施。兴国县农业机械局是保证兴国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贯彻落实最直接、最关键、最重要的工作机构,是实施这项政策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兴国县农业机械局成立购机补贴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投诉咨询服务电话,建立和完善购机补贴工作责任制,认真做好补贴政策实施的组织、协调、服务和监督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把实施工作具体任务、目标、内容和完成时限,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
  
  三是规范程序。兴国县农业机械局在购机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按照省财、农两家制定的《江西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和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实施方案》的规定要求,规范实施程序,实行阳光操作,把政策原原本本地交给农民,把实惠一分不少地补给农民,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无论是中央补贴资金,还是各级地方安排的购机补贴资金,都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重点做好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形式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工作贯穿于整个专项实施过程中,让农民充分了解补贴政策、补贴目录、申请补贴程序及相关要求,耐心做好补贴政策咨询服务工作。二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受益对象根据补贴额度和优先补贴条件审核确定补贴对象,签订补贴协议前,及时向社会张榜公示购机者名单和数量,接受社会的监督。三是正确引导农民购置补贴机具。充分尊重农民选择购机自主权。四是严格执行公布的《补贴产品目录》中的补贴标准。并做好与经省局、市局确认的补贴机具经销商的供货协调和补贴资金结算事宜。五是加强购机补贴信息档案管理工作。明确专人做好补贴机具的信息录入和按时汇总上报工作。
  
  四是加强监督。兴国县农业机械局切实加强购机补贴专项实施各个环节工作的监督管理,自觉接受财政、审计部门和社会各界对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执行补贴政策不走样,不变调。
  
  一是加强农机部门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严禁农机部门的在职干部、职工以任何方式参与补贴产品的经营经销活动,严禁实施购机补贴工作人员以任何方式收取购机农民,补贴机具生产企业和经销商不合理费用,坚决杜绝商业贿赂行为。
  
  二是加强补贴机具的监督管理。兴国县农业机械局对所有享受补贴购置的农业机械,都建立了购机补贴档案,实行"一机一号一牌"管理。并在补贴机具上喷制"国家补贴机具和编号"的统一标记。享受补贴的机具在两年内原则上不准转让和买卖。属于牌证管理的机具,由兴国县农机监理站按有关规定,实行统一管理,保证补贴机具能长期服务于农田作业。
  
  三是设立投诉电话,方便农民投诉,对补贴机具出现多次农民投诉、集中质量投诉、重大质量事故、引起法律诉讼和生产企业不履行售后服务承诺等问题,兴国县农业机械局将相关情况及时向省、市农机主管部门反映。
  
  四是加强补贴机具供货经销商的管理。兴国县农业机械局对年度补贴情况、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等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及时为农民排忧解难。本着"谁销售,谁负责,谁服务"的原则,督促经销商认真做好补贴机具的销售、培训和售后服务工作。切实做到“四个到位”,即机具到位、培训到位、服务到位、监督到位,真正让农民“买得起、用得好、有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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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机 补贴 工作 做好 举措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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