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加强农机补贴政策实施的监督管理,树立权为民用、利为民谋的工作理念,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市农业局办公室于1月16日发出通知,聘请了市人大、市府办、农机企业等有关单位的领导或工作人员和农机用户共八人,作为市本级农机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监督员。
监督员的职责是:
1、了解宣传农机补贴政策及实施操作规程;
2、监督农机补贴政策办公室工作人员业务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工作效率、服务态度、勤政廉政等;
3、听取农机补贴政策办公室工作情况报告并作出评价;
4、对农机补贴政策办公室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
5、反映农民群众对补贴政策的期望和要求;
6、举报农机补贴政策办公室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违背职业道德以及违法违纪的行为。
通知指出,农业局农机补贴政策办公室及全体工作人员,要及时与监督员沟通信息,并自觉接受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对农机补贴政策实施工作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