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首次将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列入中央财政支持政策范畴,当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又从国家法律高度明确了对农民购置农机实施专项资金补贴的政策,农机购置补贴自此成为我国“两减免、三补贴”支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政策实施五年来,中央购机补贴资金由2004年的7000万元增加到2007年的20亿元,2008年中央财政进一步加大投入,安排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0亿元,比2007年翻1番,实施范围扩大到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
购机补贴政策极大地调动了农民购机用机的积极性,取得非常好的效果。全国农机装备水平和农业机械化综合作业水平显着提高,装备结构明显改善,至2007年底,全国农机总动力比2003年增长了27.1%,农民购买重点开始转向先进适用、经济安全、节能环保和关键急需的农机具,以及高性能、大马力、复式作业的田间作业农机及配套农具。全国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42.5%,比2003年提高10个百分点,水稻收获机械化水平46.2%,连续三年增幅都在5个百分点以上;栽植机械化水平发展速度快,势头猛,潜力大;玉米机收也呈加快发展势头。五年来,农业部、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强化监管,确保了农机补贴政策的实施效果。
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效应分析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进一步调动农民购机积极性,推进农业机械化,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具有突出贡献;对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具有重大作用;对稳定粮食安全生产,实现农业现代化及农业可持续发展都有深远意义,下面笔者将具体分析其经济和社会效应:
(1)促进农民增收,推动农业增效。农业机械是农业生产获得高产、稳产的必要物质条件,是农民增加收入的重要工具和手段。购机补贴的实施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购机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拓宽了农民增收致富门路。据调查,一台中型联合收割机年平均工作时间为50天左右,每天可完成机收20―30亩(正常工作8小时),按每亩60元计算,直接收入为6万元,扣除油料费、维修费、折旧费等成本2万元,年纯收入多达4万元,若再加上外出跨区作业所得,年收益近8万元。同时,与手工收割相比,机器收割每公顷能节省1000-1200元,而耗时仅为人工作业的1/10-1/5,还可减少粮食损失5%-8%;在播种、施肥、喷药等生产管理环节,农业机械可以节省生产成本18%-22%,提高产量13%-16%。通过使用农业机械,大大降低了农业生产的用工量,农民有更多的时间从事其他行业,拓宽了增收渠道,增加了农民收入,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效率。
(2)提高农机装备水平,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引导下,农民开始转向对先进适用、经济安全、节能环保的农机具的购买,农民使用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的积极性大大增强,农机装备结构进一步优化,呈现出数量和质量同步增长的良好趋势。2007年,全国农机总动力达到7.6亿千瓦,比上年增长4.7%,比政策实施前的2003年增长27.1%。其中,大中型拖拉机保有量达到187.3万台,比上年增长11.7%;大中拖配套农具298万台,比上年增长12.8%;联合收割机62.1万台,比上年增长9.3%,其他保护性耕作机械保有量也较往年有了大幅度的提高。
(3)繁荣农村市场经济,推动农机工业的发展。农机购置补贴直接拉动了农村对农业机械的消费需求,农机市场健康快速发展,呈现出持续火爆的局面。大型拖拉机、保护性耕作机具成了抢手货。2007年,规模以上农机工业企业总产值达1300亿元,同比增长25%,产销率达98%以上。农机市场的火爆又带动了农机维修市场、售后服务市场的发展壮大,从而增加了农民就业岗位,促进了二、三产业的发展和农村经济繁荣。
(4)提高农机服务水平,促进农机服务组织发展。在农机购置补贴的推动下,农机数量和品种大幅增加,农机合作服务组织、农民专业技术协会、农机大户等新型农机服务组织应运而生,农机服务组织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通过多种形式加大补贴政策宣传,让农民充分了解购机补贴政策、补贴机具目录、申请程序及相关要求,主动为农民群众当好参谋,指导农民做好农机选型和合理配置,及时获取信息,确保补贴政策落到实处。为搞好购机农民与农机生产厂家的衔接,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还主动为有关厂家接机送机提供信息,协助厂家搞好售后服务。通过扎实有效、细致周密的工作,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真正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积极作用。
(5)提高劳动生产效率,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据统计,传统农业生产方式中,一个正常劳动力只能种好五到七亩地,养活三到五人。而采用机械化作业以后,一台手扶耕整机日作业量十五到二十亩,为人工的五倍。可见,农业机械化作业可以显着提高劳动生产率,减少了农业生产用工量,让越来越多的农民从农业生产中解放出来,有效保证了农村劳动力稳定地向二、三产业转移,加速了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进程。
二、农机购置补贴中存在的问题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支农惠农措施,有效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提高了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推动了农业科技进步,增强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繁荣了农村市场经济,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但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补贴资金总量与实际需求存在差距。目前,我国农业机械化整体水平还比较低,农民收入不高,购机能力还不强,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需求量比较大,以广西为例,水稻种植面积居全国第六,2007年水稻栽植机械化水平才为0.1%,机收水平也仅为10.4%,申请购机补贴农户中仅有四成享受到了财政补贴,由此可见广大农民对购机补贴的需求量还很大。
(2)个别品种机具总量饱和与局部区域短缺并存。近几年,补贴机具品种以粮食生产区的需求为主,特别是小麦联合收割机,从全国来看,在2006年趋于饱和后就停止补贴,然而目前小麦联合收割机大多集中在东部小麦主产区,西部地区受经济影响购买滞后,拥有量远远不能满足需求,加上中部到西部跨区作业成本高不合算,西部小麦机收市场出现短缺。此外,需求量比较大的部分经济作物生产机具和适宜丘陵山区农业生产的作业机械也未纳入国家补贴范围。
(3)农村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滞后,农机作业成本较高。土地不连片,农田独户分散的经营现状不利于规模化耕作,农业机械利用率较低。同时,农村机耕道、农机具厂库棚、农机维修和售后服务网点等配套实施建设滞后,加上近年油价节节攀升,长期居高不下,使得农机作业成本持续上升,作业利润降低,制约了农机化的快速发展。
(4)不同农业发展地区补贴力度问题。农业发展区域不平衡是我国的现实国情,通常,平原地区对粮食作业机械需求量比较大,国家近年来对该类农机具的补贴基本到位,加上平原地区较好的经济条件,地方补贴力度大,补贴政策效果显着。然而广大的丘陵地区和贫困山区,由于地块布局分散,规模较小,兼之农作物种类多,种植方式多样化,对适应当地农业作业特点的小型拖拉机、手扶拖拉机、农用柴油机、三轮汽车等多用途小型农机具需求旺盛,而目前国家对此类农机具的补贴力度还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加上地方财政困难,补贴额度十分有限,这些地区农民的受益程度普遍较低。
三、政策建议
为了更好地利用农机购置补贴,提高补贴使用效率,使补贴政策的效益最大化,针对农机补贴工作中出现的种种问题,笔者建议:
(1)进一步加大补贴政策扶持力度。首先增加财政补贴总额,适当提高购机补贴标准,2008年中央投入40亿补贴资金,平均每亩投入装备仅获补贴2.2元,据实际需求相差甚远,补贴力度尚需进一步加强。其次应扩大补贴机具范围,对于中小型农机、配套农机具等农田作业器械都应给予相应政策补贴,加快作业用油补贴的大力落实,降低农机作业成本。最后,金融部门应对农民购机贷款给予支持,向购机户提供贴息贷款,地方政府部门应从金融信贷、合作保险等方面入手,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出台农民贷款购置农机的优惠政策。2008年10月,广西省相关部门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民贷款购置农机工作,笔者期待更多省市实施。
(2)鼓励适度规模的土地集中,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十七届三中全会的要求,逐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的建设,鼓励土地向种田大户集中,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化经营。积极推行合同作业服务,实现统一品种、统一种植、统一作业,为现代化大型高效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创造适宜环境。同时,统筹兼顾田块整合和农村机耕道、厂库棚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并规范农机加油站、维修网点等配套设施建设,为农机规模化作业创造良好条件。
(3)加大农机推广力度,健全农机推广服务体系。一是国家和地方财政应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强农机服务站等农机推广部门的建设,落实相关工作人员待遇以激励他们全力做好新型农机具的推广工作。二是加大补贴政策宣传力度,做好巡回示范、演示宣传工作,让农民普遍认识到新农机、新技术的优势,刺激农民购买新农机。三是加强机手操作、维修等技能培训,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减少机械故障及安全事故的发生。
(4)提高农机产品质量,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在大量利好因素下,农机生产企业应进一步狠抓产品质量,切实做好零配件及外协外购件的质量检验,提高产品零配件的通用化和标准化水平。努力做好售后服务,解决购机户维修和购买配件难等问题,免除农民购机的后顾之忧。山东时风集团在农机销售重点地区建立了足以辐射全国的近六百家农机销售服务网点,并配备专门人员定期回访广大新老购机户,从而有效提高了其产品销量和企业效益,其做法值得广大农机生产商学习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