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桦甸市农业机械、一汽有关产品购置补贴工作于2月25日全面启动。通过宣传发动,走进村、屯,让广大农民充分了解农业机械、一汽产品的补贴政策和程序,做到家喻户晓。在补贴资金实施的过程中,严格按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桦甸市2009年度农业机械、一汽产品购置补贴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规定,阳光操作,充分尊重农民的自主权,补贴工作进行得十分顺利,农民购机热情空前高涨。
截止目前,全市一汽产品补贴和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已全部结束。一汽产品补贴总计补贴资金200万元,农民自筹1232.6万元, 购置一汽产品259台,其中微型客车、微型卡车216台,补贴资金98.47万元,占补贴总额的 49.2%,农民自筹561.6万元;5吨以下(含5吨)载重卡车43台,补贴金额101.53万元,占补贴资金总额的50.8%,农民自筹671万元。
全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总额400万元,农民自筹资金874.7万元,有884户农民受益。其中购置插秧机3台,小手扶684台,播种机3台,拖拉机78台,收获机械23台,水稻脱粒机15台,玉米脱粒机84台,旋耕机322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