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永川区农委在区农机推广站会议室,召开了由全区各镇(街)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参加的关于开展全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大检查的布置安排会议,会议由农委分管领导张超副主任主持。
会上,张超副主任就本次大检查的目的、内容、方式作了重要指示。
此次大检查,重点检查2009年和2010年在该区推广的微耕机、水稻插秧机、联合收割机、烘干机等动国家补贴机具。
一是对购机农户展开检查。要求各镇(街)农业服务中心必须组织2人以上的检查小组,根据区农机推广站提供的购机花名册,对本行政辖区农民或专业合作组织购置的享受国家补贴的主要农机具进行入户普查,普查率要达100%,主要检查农户是否已购机,所购机具是否为本年度补贴目录上产品,是否存在改进型申报基本型机具补贴,机具型号是否与申报补贴机具型号一致,是否存在非补贴机具申报补贴,是否存在低补贴机具申报高补贴机具的补贴,补贴款是否按规定标准全额享受,机具价格是否超过年度最高限价或企业明示的最高售价等。是否存在转移、转让、倒卖补贴机具等情况。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上报。
二是对经销商展开检查。区农委组织检查小组对个别二级经销商进行重点抽查,检查,检查的重点环节:一是二级经销商与总经销商补贴机具的往来清单,特别是总经销商供货的机型、型号、数量、发货时间等;二是二级经销商是否存在不垫付购机补贴款,给农户打购机补贴款欠条,等补贴款到位后才交付给购机农户;三是是否存在虚购补贴资料骗取补贴资金的情况。
三是区农委农机系统内部检查。主要检查补贴农户的各类原始资料是否完整,各类表格、统计数据是否齐全、准确等;补贴程序是否规范;抽查率是否符合渝农发〔2009〕98号文明确的比例,抽查记录是否完备;农机主管部门或购机补贴经办机构是否存在以工作经费缺乏为借口,以服务费、推广费等名义向购机农民或经销商收取费用等等。
区农委已将此次农机检查工作纳入年底农机化目标考核重要内容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