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微信号xnz360hao 进入:
【土壤改良、科学种植、新农资经销商】群

重庆市彭水县切实加强农机购置补贴监管工作
2010-07-02   来源:重庆市农机推广站   

  根据《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农机购置补贴监管工作的通知》和《重庆市农机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彭水县农机推广培训中心于2010年6月23日召开相关工作会,会上全县二级经销商及农机系统职工认真学习了相关文件,县农委分管领导丁顺国同志发言,并对农机购置补贴检查及购机信息公示作了具体安排;县农委又于6月30日下发了《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委员会关于加强农机购置补贴监管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一是迅速开展农机购机补贴普查工作。重点检查2009年和2010年推广的微耕机、水稻插秧机、联合收割机等补贴机具。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农户,核查购机的真实性;二是坚持公示制度。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将本乡镇受益者的购机信息在乡(镇)政府及村所在地进行公示,公布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不少于15天;三是切实加强农机具监管。购机者购置插秧机、联合收割机3年内不得转卖或转让,其它农机具2年内不得转卖或转让。因特殊情况需转卖或转让的,须经区县农机主管部门书面批准,并报市农机办备案;四是加大对购机补贴投诉的查处力度。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和区县农机主管部门要设立和公布购机补贴投诉电话,健全举报投诉处理制度,加大对受理举报投诉情况的处理,做好群众举报投诉的登记、核查处理、办理时限、举报人满意度等方面的记录,并存档备查;五是公布质量投诉及监督电话:78848781、78841409、78842269。

  县农机推广培训中心将按文件精神,对全县农机购置补贴进行全面抽查,对乡(镇)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核查,若查出问题及时上报市农委农机办,并坚决予以严肃处理。

本文链接http://www.xnz360.com/46-75017-1.html

标签:农机 补贴 监管 工作 切实 加强

上一篇:山东莱芜:检查核实农机购置补贴落实情况
下一篇:陕西渭滨区深入开展补贴农机大回访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