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无锡市金融办、财政局和农机局联合发文《无锡市支持农机购置小额贷款试行办法》。为推动农村小贷公司积极支持全市农机专业服务组织创建活动,促进农机服务组织做大做强,更好地为农业生产服务,无锡市农机局等三部门特制定扶持农机服务组织发展政策措施。
该试行办法明确,一是贷款对象为需农机购置小额贷款的本市城区经营情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农机服务组织;二是贷款额度在30万元以内;三是贷款利率执行在10%以内;四是贷款担保采用信用放贷、农户联保、农机具质押担保等方式;五是贷款贴息由市财政按贷款年利率50%的标准(最高不超过5个百分点)补贴给贷款的农机服务组织。
该试行办法还明确了2010年无锡市城区各区贴息贷款额度,小额贷款与贴息操作程序以及农机主管部门、金融办、财政局和小贷公司的部门职责,为全市顺利开展农机购置小额贷款及财政贴息工作,积极扶持农机服务组织的发展壮大起到了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