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黑河北安市农机局在购机补贴发放中严格执行国家购机补贴政策的相关规定,按照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步骤逐项开展补贴工作,做到公正、公开、透明。
2010年8月5日,市农机局和市财政局共同编制《2010年北安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制定补贴资金指标分配表,经市政府领导审阅后,以北政办发[2010]41号文件形式下发至各乡(镇),同时报送市纪检监察部门、审计部门接受检查监督。8月13日,又召开各乡(镇)及各有关单位参加的动员培训会,并通过北安有线台、《北安信息》发布通知,各乡(镇)村发布公告,及时向农民公布、宣传国家购机补贴政策。
目前,各乡(镇)、村根据市方案和资金分配指标,按照相关条件确定补贴对象,组织农民按照《购机补贴目录》中的产品申报所需补贴机具,并填写购机补贴申请表,汇总后上报市农机局。8月23日,由农机、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组成联合审查小组,根据国家规定的补贴条件对申请者进行审核,确定购机者名单、产品型号与数量,并将购机者名单在所在乡村公示7天,无异议后将购机补贴信息录入农机购置补贴管理软件系统,过系统公示期后,与农民签订购机补贴协议。
今后,北安市将进一步加强对农民购机情况的检查核实,预防暗箱操作、虚报补贴、转手倒卖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更加充分尊重农民购机的自主选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