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农机推广系统工作人员、参与购机补贴工作的同志和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生产、经销企业都认识严肃工作纪律的重要性,坚持阳光操作,照章办事,确保农机推广和购机补贴政策实施不走样,不变调、不出问题。江西于都农机局近日着重强调要严肃执行农机推广和购置补贴工作纪律。
一、 严肃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纪律
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三令五申强调的“三个禁止”、“四项制度”、“八个不得”的要求。
“三个禁止”:严禁地方保护主义,不得采取不合理政策保护本地区落后生产能力;严禁借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之机乱涨价;严禁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
“四项制度”:补贴资金省级集中支付制、受益对象公示制、执行过程监督制、实施效果考核制。
“八个不得”:农机主管部门不得指定经销商;不得违反规定程序确定补贴对象;不得将国家和省级推广目录外的产品纳入补贴目录;不得保护落后强行向农民推荐补贴产品;不得向农民和企业以任何形式收受任何额外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办理农民购机补贴手续和补贴资金结算手续;不得委托经销商代办代签补贴协议或机具核实手续;不得以购机补贴名义召开机具展演示会、展销会、订货会。
二、 严格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纪律
经销商要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及市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规定和要求,杜绝违规违纪现象发生,实行“八个严禁”。严禁与农机主管部门及工作人员串通,虚报冒领财政补贴资金;严禁以任何形式向农机主管部门及工作人员给予推广费、服务费、好处费等进行贿赂;严禁以参股等任何方式与农机主管部门及工作人员合伙经销补贴产品;严禁与农机主管部门及工作人员串通,强制农民购买违背农民意愿的补贴产品;严禁委托农机主管部门及工作人员代收农民购机款、押金等;严禁与他人串通转手倒买倒卖补贴机具;严禁随意改变所经销农机产品的基本配置,销售与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不相符及低配或以旧代新的补贴产品;严禁违背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指导价格恶性涨价,侵害农民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