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2011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3月29日,山东省农机办、省财政厅联合召开农机购置补贴座谈会,研究贯彻两部指导意见的具体实施方案。潍坊、济宁、泰安、临沂、滨州等市农机、财政部门农机补贴工作负责人和福田雷沃、山东金亿等企业代表参加了座谈会。
与会代表畅所欲言,围绕指导意见的实施、补贴制度创新等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实施农机补贴政策以来,山东省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各项规定,精心组织,规范实施,阳光操作,不断强化措施、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加大监管力度,很好地落实了农机补贴政策。特别是玉米收获机、免耕播种机以及深松、抗旱机械等重点机具,满足了农民需求,只要农民报名购买,都可以享受到补贴;并且完全按自己的意愿确定购机品牌、型号,在全省范围内自己选择销售商。补贴机具生产企业,自主选择、确定销商销,有很大一部分采取了自办销售的方式等等,这些都形成了较成熟的经验。与会代表普遍认为目前的补贴资金省级集中支付制度在保障资金安全、加快结算进度、减少企业结算工作量和成本、强化部门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农机生产企业代表认为山东省操作规范、预拨补贴资金的方式明显加快了结算进度。参加会议的单位和企业希望每年尽早下发补贴指导意见,进一步提高预拨比例,加快结算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