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在2011年拨付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资金43.2亿元,其中,粮食直补资金5.8亿元,农资综合补贴资金37.4亿元,以进一步促进稳粮增收,支持农民春耕生产。
据了解,对2011年新增加的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内蒙古各地将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行分配使用,既可以提高当地种粮农民补贴标准,也可以对因资金不足导致应享受而未能享受补贴的种粮农民,按不低于当地平均补贴标准给予补助。按照农资综合补贴资金与粮食直补资金必须张榜公示、分别列示、单独核算等有关规定,不得用农资综合补贴资金抵顶粮食直补资金,由此产生的粮食直补资金缺口将由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筹措解决。
从3月开始,内蒙古将启动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兑付情况半月通报工作,各盟市将于4月30日前将两项补贴资金足额兑付到种粮农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