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农林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出台2011年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实施方案。该方案突出重点向特色农产品生产、闽台农业合作、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倾斜。补贴的对象包括全市农业区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民、渔民、农场(林场)职工、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并首次将在厦从事农业生产和闽台农业合作的台胞列入补贴对象。
按照进度安排,6月到7月为各区受理申请,全面展开实施补贴工作,7月到8月汇总结算。
今年我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总额300万元,其中中央补贴资金200万元,市级配套累加补贴资金100万元。补贴实施范围覆盖全市所有农业区。
补贴按照申请时间先后顺序受理。当申请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公开摇号等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