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机局、财政局联合入户,现场核查机具
2011年上半年,山东省微山县共落实国家补贴资金550万元,补贴机具1341台(套),受益农户341户,拉动农民投入1047万元,全县农机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县农机局进一步严格工作纪律,不断完善工作制度,规范操作程序,切实加强对补贴政策执行的监管力度,让购机补贴洒满“阳光”。
一是切实加强对购机补贴全过程的监管。严格规范农机购置补贴程序,坚决执行国务院“三个严禁”、农业部“三个绝不能、八个不得”的要求,坚持阳光操作,向全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切实加强对补贴机具经销商的监管。定期和不定期地检查经销商的机具质量,销售价格和售后服务等情况,突出监管有没有随意抬高价格和以次充好等现象。
三是切实加强对补贴对象的监管。严格把好享受补贴对象的审核关,坚决执行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中关于补贴对象的规定,对拟申请购机对象的资格和条件实行严格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不得办理补贴手续。对大中型农机具和重点补贴机具推行“人机合影”拍照存档。水稻联合收获机、插秧机只对种植水稻的乡镇的农户及农机合作组织补贴。同时,与县财政局联合组成购机补贴核查小组,对享受补贴的机具入户进行逐台检查核实,确保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