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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村(居)农机购置补贴财政资金须向群众公开
2011-08-29   来源:重庆农机化信息网   

  针对村(居)财政资金使用不透明、不公开的问题,重庆市财政局要求区县财政公开本级财政安排的村(居)财政资金,并重点突出到人到户到项目的分配结果,增加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透明度,全面提高财政服务民生的水平和能力。

  重庆市财政局基层财政处处长周庆良表示,近年来,重庆市一些村(居)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公开不完整、不细致、不真实等现象比较突出,由此引发了不少社会矛盾。如何让分配到村社和社区、居民小组的财政资金公开透明,让群众看得见、看得明白,有问题能反馈和得到解决,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周庆良介绍,为了让基层财政资金使用更加透明有效,重庆市财政局将在全市推行村(居)财政资金公开,进一步推动基层财政转变职能,更好地服务群众。由于村(居)财政资金总量大、涉及面广、事务复杂琐碎,重庆的村(居)财政资金公开遵循先易后难原则,首先将4类资金纳入公开:一是支持农业生产类资金,包括种粮、农资、农机具购置、农业保险、退耕还林等各种补贴和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人畜饮水等专项资金。二是支持农民脱贫增收类资金,包括“两翼”农户万元增收补助、整村脱贫财政扶持和村级互助资金等。三是支持基层社会事业类资金,包括“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级组织运转、计生奖励扶助、城乡特困医疗救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救灾救济、新农村建设等资金。四是其他涉及村(居)的财政专项资金。

  重庆在财政资金公开的时间上实行分类“打表”:对长期的财政政策性资金,要长期持续公开;对一般性的村(居)财政资金,可根据管理要求随时公开或随村(居)务公开每季度公开;对临时性重大财政资金,则根据落实情况或项目建设进度实时公开。每次公开要在10日以上。

  村(居)财政资金公开的方式实行“多渠道、多途径”。对分配到人(户)的财政资金,在政府门户网站、报纸、场镇布告栏、村(居)务公示栏、乡镇服务大厅、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等媒介和地点上,详细公开分配到人(户)的姓名、地址、金额等情况。对分配到项目的财政资金,村(居)委会、相关部门或项目业主要在项目点设立公告栏、公示牌等,公开工程概算、资金筹集使用、竣工决算、项目内容和后期管护等信息,让老百姓心中有数。

  为防止走过场,重庆市制定了一套保障措施,要求区县要建立村(居)财政资金公开制度,设立和公开投诉电话、投诉邮箱,及时处理群众意见和回复处理结果。对公开不到位、不及时、不全面、弄虚作假、违反程序,或侵犯农民权利的,限期公开、整改到位,对违法乱纪的严查重处。此外将区县村(居)财政资金公开工作成效作为市级相应财政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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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农机 群众 公开 财政资金 补贴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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